合同到期拒不撤场、广安岳池县兰亭苑小区原物业纠纷乱象调查

合同到期拒不撤场、服务履职失位、公共收益长期未公示!四川广安岳池县兰亭苑小区原物业纠纷乱象调查

  作者|张菡

  摘要:

  岳池县兰亭苑小区盛世铭都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到期后,未依法开展续聘、招投标等法定程序,却长期滞留小区收费。该物业履职期间安防失守致业主财物被盗、园区环境脏乱、设施破损、消防隐患突出,且多年未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费开票不规范。在服务多处失责的情况下,该物业起诉多名业主追索物业费,引发小区大规模维权争议。

  小区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民生福祉,更是基层治理、社区安稳、居住安全的重要基石。依法履约、依规服务、公开透明、权责对等,是每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底线与行业准则。

  然而,在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兰亭苑小区,盛世铭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盛世铭都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拒不撤场,履职存在诸多短板,长期存在重收费、轻服务、不作为现象,由此引发物业与业主之间持续多年的尖锐矛盾纠纷。

  该物业前期服务期限届满后,在无合法续聘手续、无业主大会表决、未开展公开选聘招投标的情况下,持续驻场服务并收取费用。多年来,小区居住环境脏乱、安防管理漏洞突出、业主财产受损频发、消防隐患长期存在,小区公共收益账目始终未对业主公开。面对业主维权,物业未自查整改,反而通过诉讼追索物业费,导致小区矛盾持续激化。

  一、合同早已法定到期,无续聘、无表决、无招投标,存在强制提供服务争议

  据业主核实查实:盛世铭都物业与岳池县兰亭苑小区开发商(四川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三年服务周期届满后,合同依法自动终止。【特别说明:该物业管理务服协议第3页,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不超过3年)自2014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9月30日零时止。】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不超过3年)自2014年10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9月30日零时止)

  合同期满后,小区多名业主多次要求物业撤离,但该公司始终拒不退场、不办理移交、不续签合同,也未向全体业主公示相关情况。

  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物业公司如需继续履职,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依法开展公开选聘、招投标后方可续聘收费。

  截至撤场之日,盛世铭都物业始终未公示业主续聘投票记录、无招投标文件、无续签合同、无合规备案,未取得业主合法授权。合同终止后持续驻场收费的行为,引发业主关于强制捆绑服务的巨大争议。

  社区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事实服务情况说明,但该材料仅为现状描述,不具备法定选聘效力,未获得多数业主认可。业主认为,事实服务不能抵消物业法定履职义务,更不能成为物业拒不整改、隐匿收益、起诉业主的合法依据。

  二、安防管理存在重大漏洞,业主财物被盗维权无门,物业履职严重失职

  多位业主反映,盛世铭都物业服务期间,小区安防体系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门禁管理缺位、安保巡查松散、监控设备时常故障,小区治安状况堪忧,多户业主电瓶车、私人物品接连失窃。

  其中一名业主实名反映,其长期在外务工,2017年12月底返乡后发现,停放在小区车库监控区域、由物业保安队长亲自协助规范停放的按揭购入、价值5480元的电瓶车被盗,业主持有按揭付款相关佐证材料。

(▲业主持有按揭付款相关佐证材料)

  失窃事件发生后,业主第一时间向物业报备,要求调取监控、协助追查止损,但物业消极推诿、拒不配合。业主无奈报警,最终因小区安防瘫痪、监控失效、安保缺位,案件无法侦破,业主巨额财产损失至今无法弥补。

  该业主坦言,车辆被盗前,自己始终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无任何欠费记录。其后期暂停缴费,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物业在先严重失职、造成业主直接财产损失后的合法维权行为。

  三、园区管理全面缺位,环境脏乱、设施破损失修,基础服务严重不达标

  保洁运维、公共养护、环境保障是物业服务的基础职责。盛世名都物业在岗期间,小区基础服务长期缺位、问题常年积压。

(▲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内垃圾堆积、杂物乱堆,保洁清扫频次严重不足,居住环境恶劣)

(▲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内垃圾堆积、杂物乱堆,保洁清扫频次严重不足,居住环境恶劣)

  小区公共区域、楼道内垃圾堆积、杂物乱堆,保洁清扫频次严重不足,园区居住环境恶劣,业主留存大量现场影像证据。同时,小区公共设施、照明设备、休闲设施破损老化后,物业长期不予检修、更换、维护,任由设备损坏荒废,持续影响业主居住安全与生活质量。

  多年来,业主反复沟通、集中反馈多项问题,物业始终整改不力、态度消极,物业服务质量逐年下滑,双方矛盾持续升级。

  四、多年公共收益零公示、零审计、零分红,业主集体合法权益被悬空

  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电梯广告、公共车位租赁、公共场地经营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仅为代管方,负有定期公示账目、接受业主审计、依规处置收益的法定义务。

(▲盛世铭都物业服务多年长期只收费、不公开)

  兰亭苑小区业主表示,盛世铭都物业服务多年,从未公示任何公共收益台账、收支流水、合作合同,未开展年度审计,从未向业主分红。物业长期只收费、不公开,权责严重不对等。

  业主明确:缴纳物业费是法定义务,享有公共收益知情权、审计权、分配权是法定权利,权责必须对等。业主诉求清晰明确,要求物业完整公示多年公共收益全部账目,交由业主审计核算,以业主应得收益抵扣物业费,多退少补。

  五、收费开票不规范、消防隐患长期存续,小区安全管理漏洞突出

  除服务缺位、收益隐匿外,该物业还存在多项不规范经营及管理问题:

  1、收费开票不规范:多名业主正常缴费后,物业长期不开具正规税务发票,账务收支不透明、不规范;

  2、消防隐患常年存在:小区消防器材老化、设施破损、维保缺失,消防系统长期不达标,直接威胁上千业主生命安全;

  3、服务态度消极敷衍:面对业主合理诉求长期推诿、对抗,不断激化小区矛盾。

  六、物业失职在先却起诉业主,业主期盼司法厘清权责、公正裁决

  在合同超期驻场、服务全面失准、公共收益长期不公开、消防隐患长期存续的前提下,盛世铭都物业未自查自纠、整改履职,反而向多名业主提起民事诉讼,追索物业费及相关费用。

  业主一致表示,不存在恶意拖欠物业费情形,系物业长期违约失职、侵害业主权益在先,业主暂停缴费属于合法抗辩维权。

  业主恳请审理法院、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依法认定物业超期驻场、程序违法、服务失责、隐匿公共收益、消防不达标、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第九百四十八条等规定,坚持权责对等、过错担责原则,依法公正裁决纠纷。

  媒体观察

  物业服务是典型的等价有偿、权责对应的民事服务关系,企业履职到位,业主才有缴费义务。

  岳池县兰亭苑小区的物业纠纷,绝非简单的欠费争议,集中暴露了县域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到期交接难、物业履职监督难、业主公共权益保障难的基层治理顽疾。

  物业合同到期拒不退场、无授权强制收费,属于程序违法;安防失守造成业主财产损失,属于履职重大违约;长期隐匿公共收益、拒绝公示审计,直接侵害全体业主集体财产权益;环境脏乱、设施失修、消防隐患久拖不改,彻底背离物业服务初心。

  先履职、后取酬,有错必担责、侵权必纠偏,是物业服务行业不可突破的底线。期待当地住建、司法部门正视基层民生难题,全面核查涉事物业多年违规失职事实,依法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公平化解邻里矛盾,维护普通业主合法居住权益,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责编: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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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29

标签:财经   兰亭   广安   岳池县   纠纷   物业   合同   小区   业主   收益   盛世   权责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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