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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疆信息产业园绿电直连算电协同项目(F+EPC+O)
工程规模:新建10万千瓦规模的光伏电站、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规模的储能系统、2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10kV输电线路。
建设地点:昌吉市
计划投资额:4.71亿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1)建设期:本工程计划2026年7月1日开工,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实体施工任务,2027年5月30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工期以经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2)固定运营期:固定期限2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即运营维护开始日)起算。
(3)后续运营期:固定运营期届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就后续5年的运营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质量目标:质量合格(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3)设备性能指标:保证主要设备及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建设移交协议约定标准。
(4)工程质量标准:遵照现有国家及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执行,工程质量依据国家规定验收规程、规范组织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工程质量总评价合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后试验、工程竣工验收、接收工程、质保、工程保修等条款内容执行。
(5)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招标范围:中标人在约定的合作期内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0万千瓦规模的光伏电站、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规模的储能系统、2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10kV输电线路及确保项目完整并具备并网发电与安全运营的全部工程。项目运营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光伏电站、储能系统、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的日常运营与维护及电力交易等相关工作;定期提交运营报告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承担运营期内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工、材料、保险、技术改造及土地租赁等一切费用。
中标单位:浙江甬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格:414332600.00元
更新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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