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林时砚
编辑 | 陈岩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林!偷走724件待销毁香奈儿,判了7年!主谋就因手握这个密码
你没看错,724件奢侈品,不是打折卖了,是直接被偷了,更魔幻的是,这些东西本来就要被绞碎,然后扔进垃圾堆。

一个货仓主管,就靠着一个密码,组了个局,差点把价值1900万港元的香奈儿手袋和钱包搬空。

这四个人的结局是:主谋吴耀伦判了7年,前仓务员张家伟判了5年3个月,另外两名认罪的仓务员各判4年。
有人肯定在想:偷的是要销毁的东西,品牌也没实际损失,判这么重?我觉得这恰恰是本案最值得琢磨的地方。


这案子要从香奈儿的一个商业规矩说起。为了维持品牌“稀缺性”和身价,香奈儿香港分公司每半年就要销毁1到2万件过季旧款商品,操作流程是:货品从23楼仓库运到5楼,用绞碎机粉碎,再送去堆填区。
听起来很可惜,但对品牌来说是常规操作。

但有人盯上了这个环节。吴耀伦当时是货仓主管,关键是他一个人掌握货梯密码——其他仓务员根本没权限,这就很有意思了,全公司就他一个能自由进出仓库的人,偷不偷,基本他说了算。
他开出了条件:每人3到5万港元报酬,2017年2月2日,已经离职的张家伟戴上帽子和口罩,用吴耀伦给的密码潜入23楼仓库,和在职仓务员一起把33个纸箱分批运走,一个人负责租车和仓库,另一个在附近望风。

眼看就要装车走人,助理经理吴国明发现异常,上前盘问并报了警。
警方当场截获123个钱包和601个手袋,后续还在张家伟租的仓库里搜出耳环、项链和鞋子等赃物,这批货零售价约1900万港元。


辩方的逻辑很直接:货反正要销毁了,公司本来也赚不到钱,应该按成本价甚至更低来量刑。
而且,香奈儿内部给员工两折购买过季产品的福利,都没人买这批货,言下之意——这些东西在公司眼里“没啥价值”。

法官游德康没买这个账。他说了句话我觉得特别关键:香奈儿新旧商品的受众截然不同。过季款也是奢侈品,面向的消费群体跟当季新款是两拨人,不能用“没人要”来论证“没价值”。
最后他采纳了824万港元的生产成本价作为量刑基础。

有意思的是,法官同时承认:货当天就被截获,香奈儿没有任何实际经济损失。拖了近10年才宣判,所以给了每人6到9个月的减刑。
但判决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晰:只要你是内鬼、有预谋、利用职权,哪怕货没卖出去、公司账面没亏,也得重判,职级越高、职位越关键,砸得越狠。


这个案子还捅破了一层窗户纸,引发了更大的舆论争议:香奈儿宁可把全新包包装进绞碎机,也不肯降价卖给消费者,这事儿到底合不合理?
有被告在求情时也提到,觉得公司大规模销毁太浪费,对环境也不友好。

事实上,香奈儿2019年开始转向回收模式,成立了L‘Atelier des Matières来处理滞销库存,品牌回应说,现在的做法已经不是当年那样了。
但更大的变化来自法律层面,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明确规定:从2026年7月19日起,大型企业不得销毁未售出的服装、配饰和鞋履。中型企业缓到2030年,奢侈品“毁库存保身价”的潜规则,正在被终结。

回到这个案子。10年前那批本应被绞碎的包,意外地成了法庭证物,最后按计划销毁了。偷它们的人坐了牢,销毁它们的规则也在变,唯独那些被粉碎的包,永远回不来了。
信源
1. 联合早报 2026-08-04《香奈儿香港两员工盗卖逾700件待销毁货品 获刑逾五年》
2. 橙新闻 2026-08-03《CHANEL四名前員工串謀偷待毀貨品 各被判囚4至7年》
3. 星島頭條 2026-08-04《偷Chanel旧货4员工监4年至7年》
4.. 香港文匯報 2026-08-03《4名CHANEL前員工串謀偷1900萬元舊款銀包手袋,分囚4年至7年》
更新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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