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天气,月亮从东边升上来,照得蜈蚣岭上草木发亮。武松一步步走上岭头,看见松林里靠山有座坟庵,十来间草屋,两扇小窗推着,一个道士搂着个妇人在窗前看月戏笑。他心里那句话就上来了:这是山间林下,出家人却做这等勾当。
那一夜之后,这道士成了他刀下的死人。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乌龙岭,另一个道士只在马上一抬手,一口剑从空中飞下来,砍中他的左臂。
《水浒传》里两个作恶的道士,一个死在武松手里,一个砍掉武松一条胳膊。为什么偏偏都撞在他身上?金圣叹当年给过一句答案,只有三个字:武松,天人也。

先说那个死的。这人绰号叫"飞天蜈蚣",姓王,是个先生,善习阴阳,能识风水。这套本事在宋朝的乡下是很吃得开的——谁家要下葬、谁家要选坟地,都得请这样的人来看一眼。
他就是靠着这层身份,在蜈蚣岭上占了一座坟庵住下来。住下来之后干了什么?原著写他掳掠张太公家的女儿,在坟庵中作恶。

一个懂风水的先生,守着人家的祖坟,反手在蜈蚣岭坟庵里作恶,掳掠张太公女儿。窗前那一幕看月戏笑,就是在这样的底子上发生的。武松那天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路过,只是抬头,只是看见了那扇推开的小窗。
他看见窗前情形后,便去敲门了。
出来的是个道童,张口就骂:你是什么人,半夜三更敲门打户做什么。武松睁圆怪眼,喝了一声"先把这鸟道童祭刀",手起处铮地一响,道童的头就落在了一边。这一刀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庵里那个先生听见动静,大叫一声"谁敢杀我道童",托地跳出来,手里轮着两口宝剑。
武松笑了,说我的本事不用到箱子里去取,正挠着我的痒处,从鞘里把另一口戒刀也拔了出来。接下来就是水浒里最漂亮的一场月下厮杀。
两口宝剑对两口戒刀,一来一往,一去一回,四道寒光在月亮底下旋成一圈冷气。斗到十数合,山岭旁边一声响亮,两个人里倒了一个——倒的是王道人。

打完之后武松做了一件更狠的事:他把尸首拖到一处,放起火来,把那座坟庵烧做白地。
张太公的女儿从庵里出来,活了下来。一个作恶的先生、一座坟庵,被一把火烧干净。
这就是武松处理事情的方式:他不认你身上那件道袍,只认你做过什么。
第二个道士就不一样了。
包道乙,原是金华山中的道士,幼年出家,学的是左道之法。后来跟了方腊,被方腊尊为"灵应天师"——在方腊阵营中,他是重要的法术人物。他身上有一口宝剑,号为玄天混元剑,能飞百步取人。
这句话要读慢一点:能飞百步取人。意思是他不用走到你面前,不用跟你交手,不用比刀快、比力气大。他站在你够不着的地方,把剑放出去,事情就办完了。

乌龙岭那一战,武松是跟着鲁智深一路杀上去的,正撞上包道乙的徒弟郑彪。武松使两口戒刀,步行直取郑彪——还是他一贯的打法,往前扑,贴身打,靠脚下的功夫和手上的快。
问题就在这儿。他在地上往前扑的时候,包道乙在马上看得清清楚楚。这位天师没有下马,包道乙在马上掣出玄天混元剑,从空飞下,正砍中武松左臂。武松当场血晕倒地。
一个能在月下跟人斗十数合不落下风的人,这一次连对手的面都没照上。倒不是武艺退了——是他那套本事,在从天上落下来的东西面前根本使不上。你刀再快,也快不过一口从空飞下的玄天混元剑。
亏得鲁智深赶到,一条禅杖忿力打进去,把武松抢了出来,还顺手夺下了那口混元剑。可救回来的时候,武松的左臂已经砍得伶仃将断,只连着一点皮肉。

后面那个动作,才是这个人最像他自己的地方。武松醒来,看见左臂伶仃将断,便自把戒刀割断了。
同一把戒刀,多年前在蜈蚣岭上取过恶道的性命,这一天用来割自己的胳膊。宋江先叫军校把他扶送回寨将息。
梁山排座次时,武松名列第十四,星号天伤星。这个名字和后来那一刀摆在一起,读着确实叫人心里一沉。

包道乙最后死在谁手里?不是武松。那一天他在城头上观战,眼看着徒弟郑彪被关胜斩了,宋军阵中风起雷响,他急着起身要走。
梁山的"轰天雷"凌振放起一个轰天炮,一个火弹子飞上城头,正打中这位灵应天师,头和身躯,击得粉碎。

一个能飞剑百步取人的人,被一门炮从远处轰成了碎块。武松那条断臂,终究没有等来一场亲手了结的复仇——这笔账是别人替他讨回来的。
那么,凭什么说这两场冲突里站着一个"天人"?这话是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说的,写在他评点的贯华堂本《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的总批里。他说:武松,天人也。
紧接着给了理由——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
断曰第一人,不亦宜乎?翻成白话就是:别人各有一样长处,这些长处凑在一个人身上,就是武松。所以金圣叹把他定为一百单八人里的第一。
他在读法里还专门拿鲁达来比,说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直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要说清楚的是,这是金圣叹一个人的看法,是他读小说读出来的判断,不等于施耐庵写书时就这么想,也不是后来学界的定论。

他喜欢武松,喜欢到愿意用"天人"两个字。可这两个字放回蜈蚣岭和乌龙岭之间,又格外有意思。天人也是要流血的。第一个恶道撞上他,连一夜都没熬过去。第二个恶道伤了他,代价是他一条左臂,从此再没长回来。
征方腊回来,朝廷要论功行赏,武松不愿赴京朝觐,只在六和寺中出家,后至八十善终。
朝廷封他清忠祖师,赐钱十万贯。一个曾经拎着两把戒刀在月下烧庵的人,最后在杭州的寺里坐了几十年。再回头看蜈蚣岭那扇推开的小窗:他撞见了,就敲门了。

两个作恶的道士,一个丢了命,一个让他丢了一条胳膊,这就是所谓的势不两立——不在嘴上,在刀口上。至于"天人"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金圣叹给了他的答案,剩下的,留给每个读到那一夜月光的人自己判断。
参考资料:
金圣叹《贯华堂本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总批.金圣叹
金圣叹《贯华堂本水浒传》读法.金圣叹
《水浒传》第一百一十七回:睦州城箭射邓元觉,乌龙岭神助宋公明.施耐庵著
《水浒传》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施耐庵著
《水浒传》第一百一十九回:鲁智深浙江坐化,宋公明衣锦还乡.施耐庵著
更新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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