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带有刺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销售

我国首个儿童用品全品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适用于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玩耍、穿戴的相关产品,重点防范划伤、窒息等物理风险以及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带有刺鼻异味的儿童用品禁止上市销售。


来源:新华社、泰山晚报

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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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2

标签:育儿   刺鼻   异味   儿童用品   泰山   新华社   划伤   品类   穿戴   国标   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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