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银保渠道
产品自律等三个要求
7月1日起同步执行
①分红险产品
演示利率下调至3.5%
②人身险产品符合
银保“报行合一”新规要求
③产品适当性自律
人身险产品划分为5类
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
1
6月30日之后
分红险演示利率、银保新规
产品自律等三个要求都将执行

今日,相信诸多保险人,都还在为这一波分红险产品的销售,做最后的冲击和努力...
毕竟,当前行业预定利率研究值趋稳,从而,触发产品预定利率下调,在产品停售背景下引发的抢购潮,在今年很难复现。
因此,分红险演示利率,高于3.5%的产品,将于今日集中下架,是大家能抓住的难得的机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明日开始要执行的新要求,并不只有分红险演示利率下调!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有3个与保险产品销售有关的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都将执行。
一是,前文提到的,自7月1日起,分红险演示利率上限,从3.9%下调至3.5%。
二是,自7月1日起,所有产品都要符合,升级后的银保“报行合一”要求,即,银保渠道费用“逐项拆分”,缩小调剂空间。
三是,按照《产品适当性管理》新规要求,自7月1日起,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将全面执行。
2
2026年一季度分红险热销
演示利率下调后,会有影响吗?

近年来,消费者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度较高,“保底+浮动收益”类的分红险等产品,因能够与险企分享经营的额外收益,让消费者有获得更高收益的可能。
再加上,预定利率的非对称下调,缩小分红险与传统险,在保底收益部分的差距,以及,全行业的大力推动。
2026年一季度,分红险成为寿险业“开门红”期间最为热销的产品!
23家险企保费第一大产品都是分红险,包括新华、泰康、友邦等,详见《2026一季度分红险成顶流》。
那么,此番分红险演示利率下调,是否会影响后续销售呢?

从收益的角度看,一般而言,分红险的客户实际收益率,不会高于演示利率上限...
所以,此番演示利率下调,意味着后续产品的最高实际收益率(理想状态),从3.9%降到3.5%。
不过,这种下调也是符合当前外部环境的变化,毕竟,其他竞品类的产品预期收益,也在下降。
更重要的是,下调后的分红险最高浮动收益,在当前的环境下,仍旧有一定的相对优势。
3
演示越合理、实现率越真实
2026年红利实现率明显提升

此外,演示利率的下调,除与外部环境有关外,也是为了“压实”红利实现率,让消费者的满意度有所提升。
从而,避免一些险企因盲目追求规模,虚高演示利率,导致分红实现率过低,让客户感受到预期和实际的巨大落差。
毕竟,按照红利实现率的公式,如上图所示,当预定利率和实际收益率不变的情况下,演示利率越低、分红实现率越高!
简单去理解的话,演示利率是客户看到的实际收益率预期值,同等实际收益率的条件下,预期越高、实现率越低,失望越大。
反之,预期越低、实现率越高,惊喜更大,详见《演示利率下调至3.5%,为何?》。

而且,近日多家寿险公司,已经相继披露分红险产品,2026年的红利实现率。
从已经披露的数据看,2026年红利实现率整体有明显提升!
一是,各家险企红利实现率的均值均提升;二是,很多公司的红利实现率最高值,也较上年提升;三是,红利实现率超100%的产品占比,也较上年提升。
这背后得益于多重因素的作用,包括前文提到的演示利率的真实化,分红险新产品的增多,险企投资能力稳定抓住资本市场机遇等...
4
演示利率下调后
分红险短期承压,长期更好

因此,此番分红险演示利率下调后,短期销售会受影响,但长远看会更好...
在一季度开门红和此番演示利率下调的刺激下,会使得部分分红险购买需求,提前释放。
再加上,因为2.5%预定利率传统险停售刺激下,保费收入的上年同期基数较高,详见上图。
从短期看,分红险的发展速度,较上半年相比,势必会放缓。
但是,从银保渠道“报行合一”升级后,堵住“小账”“套费”等费用乱象问题。

以及,保险产品适当性自律新规执行后,引导行业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详见后文。
因此,在销售规范化、演示利率真实化等助力下,分红险会逐步进入健康发展阶段。
从长远看,如果分红险还能有稳定的浮动收益,再加上行业的大力推动,仍会是未来发展较快的产品之一。
5
银保渠道费用真实化
产品分类、人员分级“按级销售”

此前,监管部门向各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也标志着,银保“报行合一”在执行2年多后,从此前附加费用率上限,这一“单一费用”管控,升级为“逐项费用”的全面管控,进入深化阶段。
按照要求,6月30日之后,不满足银保“报行合一”新规的产品,需要全面下架。
在这个时点,进行“费用真实化”的规范,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合作模式规范化、可持续,促进银保渠道的健康发展。
详见《银保专员薪酬不得要求或暗示用于业务推动,加强规范渠道费用》。

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下发《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从2026年2月1日起已经施行。
所谓适当性管理,就是要求保险机构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同时,为强化保险公司的执行力度,文件还要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
此前,行协已经下发《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自律新规,保险销售人员按照能力,划分为四级,人身险产品按照复杂程度等,划分为5类,详见上图。

按照,能力越强、能销售产品越多的原则,一级销售人员能销售所有人身险产品,二级销售人员能销售P1、P2、P3、P4这四类,详见上图。
此外,文件第十一条还明确指出,在销售人员管理上,不得以销售业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
所以,2026年6月30日,让大家忙碌的除分红险外,产品适当性自律新规的执行、银保“报行合一”新规的落地,也值得关注。
展望后续,从产品设计之初,到渠道费用管控,乃至,销售环节的产品匹配度,贯穿整个产品销售链条的制度规范,自然能为寿险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尤其是,在以分红险为代表的浮动收益类产品加速发展的当下,从源头通过制度,对各环节进行规范,才能让销售更真实、购买更实际。
今日,对于保险人来讲,也注定有不一样的色彩...
更新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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