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王女士介绍,8月2日,她带着孩子与朋友一行计划从新疆出发,一路走一路游,途经西安,准备逗留两日再启程去青岛。
当晚,王女士带孩子来到西安大雁塔附近的一家“栀子花开汉服馆”拍照。
“商家承诺1500元含服装、拍照、押金就可获得一套拍摄写真,套餐包含60张底片、10张精修,还说如果第2天赶行程,可以在微信上选片,我们这才交了钱。”然而,商家整个拍摄过程十分敷衍,导致王女士的体验很糟糕。“摄影师带着一堆人拍,3个场景每人只拍4张,刚够60张就不想拍了,连亲子合照都要催三四次才勉强拍一张。”王女士表示,当晚11点多拍摄结束后,他们正在吃饭,商家12点多又打来电话催选片,“我们说马上返回,但后面他们又说‘等不了,明天再来’。”
到了第2天上午,当王女士一行到店选片时,却被商家告知“选片师傅下午才到”。由于要急着赶车去青岛,王女士提出微信选片,没想到又遭到对方拒绝。王女士于是报警。“可没想到警察一来,他还跟我们玩起‘躲猫猫’,这一等就是四五个小时。”
“我就想不通,仅仅是60张照片而已,为啥要把我们当猴子耍?”当商家终于出现,王女士的质问换来的是商家的辱骂,“我想跟其他游客吐槽这件事,商家突然冲过来,把我打晕在店门口。”王女士的朋友打了120,救护车赶到后将她送医。
8月3日,王女士被商家打晕后,她的朋友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当场出警将该商家带走。
“可没想到,他们抓完人没多久就把对方给放了。我还在医院,3个孩子在宾馆没人管,饭都吃不上,也没有接到商家任何的慰问、赔偿与道歉。”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相关录音获悉,该所民警要求当事人双方来派出所做笔录,并要求王女士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为什么派出所不能派人来医院做笔录?我在医院无法过去,他们就一句‘记录了’就完事。”
8月6日上午,记者致电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大雁塔派出所,工作人员称,8月4日已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已经对该事件进行立案,按照办理期限,30日内会出具结果。
针对王女士所提及的商家打人、未支付赔偿费用等问题,记者致电栀子花开汉服馆,电话接起后,对方先是否认自己身份;第2次电话接起,对方质问记者身份,并直接挂断电话。
目前,王女士因脑震荡和双肺挫伤仍在住院,她仍在等待一个能让她信服的结果。
更新时间: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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