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通报泰州“3•11”爆炸事故处理进展

5月23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3·11”江苏泰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的处理进展。
2025年3月11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企业在现有中试车间非法试验生产2-碘酰基苯甲酸,未对其生产的危险性不明的产品物料开展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产品晾干收集过程中发生爆炸。
2025年3月11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企业主要负责人郭某某等5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应急管理部官网、人民网江苏

编辑:宁宁

责编:李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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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4

标签:财经   泰州   进展   江苏   危险性   泰州市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苯甲酸   人民网   江苏省   产品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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