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凉山州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2.散发“不合理低价游”宣传单,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行为;
3.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行为;
4.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活动的行为;
5.不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按规定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资料等行为。
(二)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未取得导游证、领队资质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或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2.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与购物场所、景区等经营者串通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3.擅自变更行程、增减旅游项目,恶意甩团、甩客等行为。
(三)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违规行为
1.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行为;
2.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消费;
3.未明码标价、不兑现无理由退货承诺等行为。
凉山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34-12345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4-2182335
凉山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34-2170405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对于捏造夸大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7日
综合整理 | 凉山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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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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