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
公开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文化旅游领域纵深开展,深挖细查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阻碍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黑恶毒瘤,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歌舞娱乐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歌舞娱乐场所出资人是否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场所是否存在“黄赌毒”及参与重大群体性打架斗殴等行为,是否存在长期挂单、强行消费、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行为。
(二)游艺娱乐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利用游戏游艺经营设备操纵赌博、退币、用积分兑换现金等经营行为的;无证经营、强迫、引诱、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及其他严重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行为的。
(三)演出市场主要征集线索为:操控演出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非法垄断演出市场,利用演出市场欺行霸市的;利用演出市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扰乱正常的演出市场秩序及其他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行为。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强迫、引诱、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存在其他严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为的。
(五)旅游行业主要征集线索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如招徕、组织旅游者开展经营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违法犯罪线索;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暴力威胁欺客行为的;旅游行业营业点证照不全,有违法组织从事“黑店”“黑社”“黑车”“黑导”垄断经营、欺客宰客等现象的;旅游行业营业点发布虚假广告、编造虚假合同、存在不合理低价游,违反旅游合同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旅游包车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驾驶员不按照规定随意停靠、私自抬高价格、恶意驱逐游客等行为的;在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场所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行为的;
(六)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对如实举报的线索,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核查办理,并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8:00。
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941-6122781
邮箱:540324947@qq.com
信件: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7300
特此公告
玛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
更新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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