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至22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第三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104家旅行社申报的239294人次、4家演出单位申报的5场次营业性演出(外省观众62564人次)符合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共计2115.4155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鼓励旅行社积极开拓省外客源市场,凸显演出市场拉动跨地区消费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带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2024年7月,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2024年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奖励政策方案》。
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省内旅行社接待外省团队游客奖励5000万元,对演出经营单位在湖北省内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奖励1000万元。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发《2024年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奖励申报细则》。凡湖北省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和在湖北省内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经营单位均可申报奖励。
2024年11月5日至7日,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公示了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第一批和第二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根据《方案》规定和《2024年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奖励申报细则》要求,经第三方审核机构专项审核,第一批共65家旅行社申报的188639人次、5家演出单位申报的13场次营业性演出(外省观众141230人次)符合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共计2356.376万元;第二批共82家旅行社申报的94996人次符合奖励标准,奖励金额共计927.6875万元。全年三批共有湖北251家旅行社、9家演出单位获奖5399.479万元。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支持文化和旅游业“引客入鄂”,最大限度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激发文旅市场活力。
湖北广电垄上频道记者 杨晗 通讯员 肖良成 蔡婷
来源:湖北广播电视台 长江云
更新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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