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
《襄阳市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奖励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该细则覆盖
市场主体培育、业态提档升级
“引客入襄”三大维度
以真金白银力促“四季旺游”
助力我市打造
国际国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

培育新业态,资金精准“浇灌”
对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创新数字文旅、文博文创、影视短剧等文旅新业态产品的企业,按年度投资额奖励。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年营业收入成为奖励硬指标。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的,可获一次性奖励15万元。
聚焦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大型体育赛事。单场演出襄阳市外观众比例超过30%,且售票达30000张以上的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单场赛事襄阳市外选手参赛比例超过25%,且参赛人数达10000人以上的社会机构或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重奖支持高A级景区、国字号创建
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400万元;
对新评定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奖励100万元;
对新评定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新评定为全国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引客入襄”,奖励倾向入境游、飞机团、高铁团
对旅行社一次性组织30人以上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地区)来襄旅游,住宿2晚(至少1晚入住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并游览3个3A级及以上经营性景区(至少2个4A级及以上),给予旅行社100元/人的奖励。

来源/汉水襄阳
更新时间: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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