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也得给暴走团让路,这些老头老太太简直无法无天!
有人建议:停了他们的退休金,暴走团就不作妖了!
100多人徒步团硬钢消防车救护车坚决不让路,反倒是公车主动让道,是谁给了“人多势众”特权?
健身强体本是好事,但当“人多势众”的群体行为,凌驾于公共秩序之上,甚至阻碍生命通道,就变了味。
近日,在辽宁朝阳大凌河景区,一百多人的徒步团与闪烁警灯的消防车、救护车狭路相逢,让人错愕的是,这场持续两分钟的对峙,最终以救护车挪动车身、为徒步团腾出更宽敞通道而告终。
这起事件,精准地戳中了公众对部分“暴走团”长期以来“占道为王”行为的积怨,揭示了“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才是许多矛盾的真正核心。
事件发生在大凌河景区的一条非机动车道上,一边是浩浩荡荡、人数过百的徒步团,正迈着整齐的步伐前行,另一边是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警灯闪烁。
此情此景之下,暴走团没有任何挡路的理由,应该立刻解散队伍给消防车和救护车让路,因为这些公车都是关系到救灾救人的车辆,在亮灯情况下优先级高于暴走团太多。
可是两方却狭路相逢,暴走团依旧保持列阵不退不让,直接与迎面而来的车辆对峙了起来!
徒步团不仅没有停下,更没有让开,车辆也无法前进,双方就在这条路上对峙了一两分钟,这个时间不长,但每一秒都充满了无声的较量和围观者的诧异。
最终,是救护车选择了妥协,它挪动车身,为徒步团腾出了更宽敞的通道,徒步团得以完整、先行地通过。
这场对峙,以一种最不该有的方式落幕,看似徒步团“赢”了面子,但所有目睹这一幕的人,心里都输了。
事后,徒步团的群主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说,之所以没让路,是出于安全考虑,队伍人多,怕车辆穿行造成剐蹭。
而且,他认为车辆只是“备勤”,并非在执行十万火急的紧急任务,他甚至假设,如果真有火情,他们不仅让路,还会冲上去帮忙。
这番解释,意外地找到了法律上的“靠山”,有律师指出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特种车辆才享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紧急任务那么在非机动车道这种特殊路段,机动车反而应当礼让行人,但是这是救护车和消防车,根本不是普通社会车辆!
你看,徒步团的行为,似乎在一瞬间就从“无理取闹”变成了“依法行路”,法律,竟成了他们最坚实的挡箭牌。
徒步团堵住的,表面看是一条路,实际上堵住的是一种社会默契,一种“生命通道至上”的公共良知。
他们用法律的尺子量出了自己的权利,却在人心的秤上,丢掉了沉甸甸的公德,这种“胜利”,实在太过苍白。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大家就明白了,一个人的时候我们懂得红灯停绿灯行,一群人的时候红绿灯就成了摆设,只要有人开头就一股脑的闯红灯,典型的羊群效应。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爆舆论,是因为它精准地戳中了公众对部分“暴走团”积压已久的情绪,这些团体,本是强身健体的积极组织,却在一些地方异化成了占道、扰民的“移动路障”。
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人多”,人一多胆子就大了,责任就被稀释了,就仿佛拥有了重新定义规则的权力,这种“法不责众”的群体心理,才是许多矛盾的毒核。
更有甚者,一些暴走团的组织者,为了强化群体认同感,甚至为了背后的商业利益,刻意模糊法律与道德的边界,纵容甚至鼓励这种“集体特权”,他们拧成了一股绳,却勒住了公共秩序的脖子。
我们当然要尊重老年人健身锻炼、社交娱乐的权利,一座城市的温度恰恰体现在它如何关照每一个群体的生活需求,但他们不能干扰公共秩序,更不能成为扰民的毒瘤!
但这绝不意味着,任何群体的需求,可以凌驾于公共规则之上,温度需要尺度来守护。
当健身的自由,开始侵犯他人通行的自由,当集体的力量开始挑战社会的基本共识,管理者就必须站出来,清晰地划定边界。
对参与者,要加强引导和教育,对那些屡教不改、尤其是刻意煽动对立的组织者,更需拿出执法的力度,进行约束和惩戒。
大凌河边的那条路并不长,但从个体权利到公共边界,我们社会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希望下一次再有类似的相遇时,我们都能给出一个更体面的答案。
更新时间: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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