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观光旅游路(西坞线)针对部分车辆限行、禁停!12月6日零时起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兰陵县观光旅游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区域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兰陵县观光旅游路(西坞线)全时段限制部分类型车辆通行、停放。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停区域和时段

(一)限行、禁停区域:西坞线(东起金岭信号灯路口,西至文峰山路口);

(二)限行、禁停时段:全天候。

二、限行、禁停管理措施

(一)重型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工程车、危化品运输车等全天候限行、禁停;

(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抢险救灾车、军车等特种车辆及市政车辆作业期间不受禁行规定限制;

(三)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区域和时段内临时需要通行的上述车辆,须到兰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申办《通行证》,取得《通行证》的车辆,须严格按照《通行证》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限行区;

(四)上述车辆均包含新能源类和非新能源类。

三、对违反通告的行为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车辆通行、停车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五、本《通告》自2025年12月6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限行区域通行证申办途径及流程



兰陵县公安局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日





限行区域通行证申办途径及流程


(一)办公地点及时间:兰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兰陵车辆管理所南门西侧);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39-5536035。

(二)提交材料: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照片为左前右后45度)、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及通行证审批单拍照存入U盘。

(三)车辆要求: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无改型、无加板、无加装灯光、前后牌照及放大号要清晰,排放要求需达标。


来源: 临沂兰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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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

标签:旅游   陵县   零时   观光旅游   车辆   通行证   区域   时段   通告   公安局   作业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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