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了几年的问题,一直没想明白:同样工作8小时,中国和美国的工资为什么差这么远。看来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与中美之间,在中国内部也存在。
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互相交换。由于受供求关系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悖论假设
地点:美国,中国北京,中国某小镇;
人物:二愣子,职业服务员;
劳动力供求关系:三地对服务员人力资源供求比例相等;
劳动时间:相等;
悖论现象:
(1)二愣子在某小镇的小餐馆当服务员,每月500元;
(2)二愣子不甘寂寞,跑到北京的小餐馆打工,每月1000元;
(3)二愣子不甘寂寞,偷渡到美国的华人小餐馆打工(不用会英语或者只用简单学两句),每月1000美元(约7000人民币);
悖论:同一个人,劳动能力相同,根据价值规律,二愣子在三地的工资应该相同或至少相近;然而事实是工资存在极大差别,三地工资比例为1:2:7。
此悖论说明马克思的价值规律是错误的。但是上面的现象怎么解释呢???
页面更新: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