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毋自辱焉。”以前读到这一句时总有些不解。这位号称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的孔老先生也这样明哲保身、不管他人死活吗?<?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最近读到一本关于行为经济学中的内容才有所悟,说:“人们不愿意改变自已的观念。人们倾向于用证据来坚定自已已有的信念。在一 项研究中,让被试者阅读并评价一份死刑能否制止犯罪的研究报告。在阅读了这份报告后,那些本来就支持死刑的人说,他们更加坚信自已的观点;而那些原来就反对死刑的人也说,他们更加坚信自已的观点。这两组人用完全相反的方法解释同一个证据。”联想到这类事情太常见了,经常有辨论的双方,自以为证据十足可以一招制胜的,让对方哑口无言的,实际上却是对方又找到新的证据,双方吵闹多时,结果仍莫衷一是。在日常的说服中,举一些事例本支持自已的观点,结果反倒被对方引用来支持。
说理难以凑效的一个原因是,很难找到对接点,太深了,不明白,太浅的,不值得明白。
一方面语言的力量是弱少的,人认定的信念则是强大不易撼动的。
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改变人的看法了吗?有的,一是感动,二是暴力。
感动让人从心里接受。当对一个人心怀不平,总想找机会收拾他,看到他在艰难地做着某事时,我们会改变看法,其实人都不容易;当看到一个十恶不罪人专注地喂食自已的婴儿时,我们会改变看法,这人还是有人性的。
暴力则是扭曲人的观点后,使之改变。专制国家的人民常会对他们的领袖感恩戴德,就是这样的。
只是感动和暴力这两种方法都是不如说服那么容易操作,所以最常用的是说服,尽管效果不怎样。
别人该怎样,还是怎样,别太操心。孔老先生都没法的事,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页面更新: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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