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经雨似凄凉

今天下午,我顶着大太阳走了两家银行,热得我有气无力,回到宿舍只剩下半条命。可是还不能休息,我把抽屉打开,把堆了N天的单据拿出来,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才清理完毕。唉,这日子!

很久没有写过日记了,这半个月来实在是忙得我头昏脑胀,整天奔波于总校和分校之间,要不然就到各商场店铺买东西,走路走到小腿胀疼,好不容易终于开了课,忙过了第一周,才能稍微喘一下气。上了N天的班之后,前天我总算能抽空回一趟家。

晚上回到,妈妈还没回家,妹妹在学校自修,我没有钥匙开门,便走到妈妈做工的地方等她一道回去。她告诉我她又去算命了,据说我要到三十几岁才能嫁出去了。我一听大喜:“我还能玩这么多年?”我妈对我的态度很是生气,同时也深感悲伤:“唉,你是嫁不出去的了。算命的说你总是把别人丢掉。”我哈哈大笑:“既然命中注定如此,我也没办法了。”自从经历了这次的变动之后,我越发将一切都看得淡了,大有心如死灰、四大皆空的感觉。在我难过的时候,从来没有人陪伴在我身边。所以我们宿舍最近流行《卡门》,小杨MM动不动就高声唱起来:“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什么叫情,什么叫意,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什么叫痴,什么叫迷,简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戏……”

妹妹回来后,我帮她们把该装的软件都装上,上个月因为我的懒怠,只是随手装上去,也没有注册或激活,一个月后就自动不能用了。我懒洋洋地坐在电脑前,把PS、CAD、FOXPRO都注册了,从此可以一劳永逸了。又教她们如何收发邮件。弄完后,我倒头就睡,一直睡到昨天十点多才起来。本来教唆两个妹妹旷课陪我玩的,但她们都不敢,我只好一个人闷在家里看言情小说。

我看的是琼瑶《心有千千结》。每个女孩子都有过白衣飘飘的年代,我在天真的年龄里,在所有的言情小说作家里,始终还是喜欢琼瑶,那时我还不知道有亦舒。现在我当然不可能再沉迷于这种小说了,我只是想消遣,彻底放松。因为我太累了,身心疲惫。

《心有千千结》是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在小学毕业之后的那个暑假。十三岁的我无所事事,在家里乱翻,翻出了这本书,一翻开就被吸引住了。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那样诗情画意的文字,那样惊天动地的感情,是很难不被吸引的。琼瑶的小说我好像全部看过了,但现在想起来,最喜欢的还是《心有千千结》,也许因为它是第一本,但更大的原因是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她叫江雨薇,不像其它琼瑶女主角那样柔弱,动不动就晕倒,动不动就哭个不停。她坚强,聪慧,善良,善辩,爱恨分明。就像耿克毅所说的那样:“雨中的蔷薇,太柔弱了,你本人和这个名字不符啊。”在耿克毅为她准备了一间精致华丽的睡房给她用来做梦时,她微笑:“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来做梦。”她要辛勤地工作,因为她十五岁就父母双亡,年幼的弟弟需要她照顾,她没有时间用来怨天尤人,她必须站起来。

《心有千千结》曾经带给我很多的感动,而里面引用的几首词也是我的心头大爱。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取自古人的词:“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另外,书中有一首比较凄婉的词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夕阳低画柳如烟,淡平川,断肠天,今夜十分霜月更婵娟,怎得人如天上月,虽暂缺,有时圆?

断云飞雨又经年,思凄然,泪涓涓。且做如今要见也无缘,因甚江头来处雁,飞不到,小楼边?

这几年,很多人都痛斥琼瑶。我自觉好笑,琼瑶的爱情观整整影响了一代人,她曾经让我们相信,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只要真心相爱,就可以战胜一切。并不是她的爱情观过时了,只是时代不同了。在这个社会,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爱一个人,我们无法用一生一世去换取一段感情,我们最爱的人是自己,我们把爱全部流于表面,我们的爱已失去了最初的面目。不可否认,琼瑶更多的时候是为第三者作传,那是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第三者。很多人现在讨厌她,轻视她,就是因为把第三者写得楚楚可怜,而把原配写得穷凶极恶。世人未免苛责。因为有琼瑶,我们度过一个浪漫的少年时代,我们怎么可以,在成长之后,在面对世间的残酷和洞悉俗世爱情的真相之后,对她如此嗤之以鼻。纵然如今我不再迷恋她的小说,也知道她所写的不过是成人童话,不过是为了满足万千少男少女关于爱情的幻想,但我始终不会贬低她和痛骂她。相比于现在流行于市面上的各种各样的言情小说,琼瑶仍然是最值得尊敬的一个。

我从来看书,只会为书中的人物或喜或悲,而不会联系到作者的生平,何况言情小说本来就是用来消遣,何必那么认真。琼瑶固然是为第三者作传,但她书中的第三者多是陷于痛苦无助之地,并没有得意洋洋,她同样在遭受着良心的责备。所以,在《新月格格》中,新月和努达海双双身亡;在《紫贝壳》中,佩青失踪;在《浪花》中,秦雨秋远走他乡。并不是不知道这样的爱不为世人所容,只是很多时候在爱情的迷宫里,我们实在找不到来时的路。明明知道不应该抢别人的东西,但是实在无法控制心魔。每个人的命中注定有一个劫吧,为何相逢不早?有梦也应草草。说什么愿成比翼鸟,说什么愿为连理枝,原就是姻缘易老……

感情这东西,真是不能说,一说就是错。我已经二十六岁了,再过几个月就二十七了,早过了为爱痴狂的年纪。如今,我爱一个人,只会默默地站在远处,情愿一个人守着悲伤过日子,也不会去打扰别人的幸福,纵然他的幸福只是波澜不惊的俗世烟火生活。扯远了,我早就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今生今世不会再爱任何人,打算就这样孤独终老……

看完小说后,我伸伸懒腰,到厨房找东西吃。每次回到家我都是饿个半死,不是没有东西吃,而是我根本不知道吃的放在哪里。每次我妈出去时都会告诉我吃的在哪里,可是那个时候我一般在周公家里作家,她说了什么我在迷糊之中也听得不甚明白。

厨房里有一只杀好的鸡,煤气灶上有一只锅,我想了想,把鸡扔进锅里煮。煮熟之后,我怔了半天,想到为人子女,应该孝顺,难道我要等我妈回来才把鸡斩成一块块?我决定亲自操刀,虽然我知道这至为艰难。结果不出所料,我挥舞着一把菜刀,乱斩乱剁,整个厨房里鸡肉横飞,油溅了我一身。那只鸡被我斩得没有一点鸡的样子,但我一向擅长安慰自己,我对自己说,已经进步很多了,比起前几年我现在已经很好了。以前,有一次,我把煮熟的鸡端出来之后,堂妹刚好来到我家,她呆呆地看着那只鸡:“姐姐,怎么你煮出来的鸡和别人的不同?看起来很奇怪耶。”我摸摸头,也觉得那只鸡很奇怪,但我就是看不出哪里奇怪。堂妹研究了半天,终于叫出声来:“我总算知道这只鸡有什么不妥了,人家煮鸡是把鸡爪子拗进去的,你没有,这只鸡脚却直直地伸在外面,你忘记拗进去了。”还有一次,是过年吧,我第一次斩鸡,双手举着菜刀就斩下去,那只煮熟的鸡差点就飞出窗外了,大妹妹慌忙抓住,我便让她按住,我来斩,两个人同心协力,才把一只鸡斩完了。哎,往事不堪回首啊。

且说妹妹回来后,看到我把鸡斩了,大为惊奇:“咦,姐姐现在越发能干了,连鸡都会斩了。虽然鸡肉有的小得连牙缝也塞不了,有的大得像西餐中的鸡扒——”我得意不已:“那当然,才女可不是浪得虚名。”不料,我们吃饭时,吃到一半,才发现还有一截长长的鸡脖子连着鸡头被压在鸡肉之下。两个妹妹轰然爆笑,我尴尬不已。妈妈回来之后,又气又笑,把鸡脖子重新加工。

像我这么一个人,我能嫁得出去么?有哪个男人哪个婆婆能容忍这样没有本事的媳妇?难为我妈忍了我足足二十六年,难怪她现在要逼我嫁,大概也是忍受不下去了。我想我不应该再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了,正像那天我在学校里因为手脚发软、全身虚汗直冒导致连开会也不能参加时,小许嘲笑我说:“冷MM,你不要再装林妹妹了,现在你再怎么装,林妹妹也不是你了。”唉,我也知道,我的林妹妹地位早已经岌岌可危了……

差点忘了,今天有一件很高兴的事情,我从银行回来后,一眼看到那张乱七八糟的桌子上有一抹粉红,“啊,天啊,我的花开了。”我尖叫起来,若风不以为然:“你那晚回家,它在夜里就悄悄开了。这花还是去年我在公园里用手袋帮你装回来的呢?”我惊喜不已,细细地看,我今生只种活过这么一盆花,也只有这么一盆花为我开过花,这次一开就开了四朵,我兴致勃勃地将它搬回到房里新买的小书柜上,斜对面墙就是韦MM画的那幅美人图,我高兴之下,拿出相机给它们拍了几张“艳照”。嘻嘻,我的生活多么风雅啊,有花有月有美人……

由此可见,生活还是美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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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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