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

战后日本明清史学,至八十年代发生重要转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其特点之一是,有关地域社会的研究占据主导地位。所谓地域社会研究实际上包含两个含义,即具有确定含义的地域社会论和地域研究中的社会研究,不管怎样,二者都把视野转向地域社会。本文在重点论述地域社会论的同时,也介绍有关地域的社会研究,故标题作“地域社会研究”。地域社会论由明清史学者提出,其影响则遍及整个中国史研究,日本学者已将地域社会的概念运用于中国历史的诸多领域。把握日本明清地域社会研究现状,对于中国社会史研究和明清史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这里就其基本情况作一论述。由于日语水平和见闻的限制,不当之处或多,尚请识者正之。

一、地域社会论的提出

岸本美绪的地域社会观也值得注意,她在1991年史学会编《亚洲问题》(山川出版社)中提出国家框架的相对化,把一个国家特定地方意义的“地域”和包含几个国家综合性意义的“地域”统一的问题。认为在这个方面探索的研究者,就清代而言,滨下武志提出的以“国民经济”、“世界经济”为媒介的“域圈经济”和山田贤通过四川移民社会提出的社会集团再编制形成地方社会秩序的研究引人注目。应当剖析这些作为具有共同倾向的地域社会,由人们有意识的行动形成的社会结合,从新的角度把握中国社会。

森正夫之后,众多学者采用不尽相同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探讨地域社会,形成以地域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倾向。为什么在八十年代森正夫及日本学者将学术研究的目光投向地域社会呢?这里就地域社会论出现的背景及其原因略作分析。

第一,地域社会论的出现意在摆脱发展阶段论和阶级学说的理论困境。战后日本为克服中国社会停滞论而步入中国社会发展研究的中国史学,就明清史学而言,探讨明末清初的社会性质和分期是学术重心,一般认为这一时期是封建制崩溃或资本制形成的时期,50年代末,小山正明和重田德认为这一时期是封建制的确立时期,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进而提出“乡绅土地所有论”和“乡绅支配论”,并成为70年代明清史研究的主流。这些研究使用的理论方法显然是社会形态发展理论,这一理论的要旨在于通过考察经济关系形成的阶级——明清时期则表现为主佃关系,剖析社会状况。乡绅论的研究中贯穿着阶级论。但是人类社会存在着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仅是其中一部分,阶级关系也不仅是对立,还存在着统一。已有研究中排除阶级之外的其它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的对立统一中注重对立和冲突的研究,不能充分说明社会历史,人们自然对其反思。前揭森正夫七、八十年代之际的论文就充分说明此点。这种反思也反映在其它学者身上。其实在中国史学界,八十年代初也发生了类似现象。阶级分析方法的局限性,从一个方面使发展阶段失去了理论魅力。

乡绅论的研究中,七十年代末夫马进和沟口雄三都认为,明末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地方比重相对增加,把视点移向了地域社会,不似以前注重把乡绅、地主作为政治、经济的支配者的研究,而注意捕捉绅士作为地域社会领导者的侧面。其中夫马进从民变中看到乡绅和生员反对横暴乡绅形成地方公论的史实。森正夫正是在这个方向进一步发展而进行研究的(前揭檀上宽文,第218页)换言之,乡绅本身是带有地缘含义的概念,注重乡绅的地域性,把民众反乱结合地域情况说明,都有可能把研究导向地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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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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