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中国化

一、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形成与内涵

正义是法的王国中永恒的主题,人类政治法律思想的发展史是一部逐步认识正义的历史。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启了人类对正义的思考,指出个人正义只有在正义的城邦中才能实现。

亚里士多德论证了正义的城邦应当是中产阶级执政的、采取共和政体的实行法治的国家,体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主要表现为平等的特征( 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 。之后,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分别用契约论和自然法解释正义的来源问题。

具体化希腊思想的古罗马人不关注正义的抽象概念和国家制度正义的思考,而是注重个案正义,并最终形成了发达的罗马私法体系。在欧洲文化被黑暗笼罩的中世纪,人们出于对现世的绝望而将心灵转向彼岸世界的救赎,去论证正义就是神的荣光。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兴起,古典自然法学家们针对专制的封建权力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威胁,继承古希腊的正义道统,围绕着如何约束国家权力、捍卫个人权利,形成了理性、自然法、分权制衡、社会契约、法治等一整套基础性概念系统,从而构建起以国家和个人关系为主的正义蓝图。这一时期的德国虽然经济落后、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弱小,但哲学家们用曲折隐晦的哲学语言表达了更为系统、复杂的关于国家和法的正义理论。

二、正义在当代中国的应然性内涵

如上文所述,人类对正义的探索从古希腊一直延续到现在。古希腊的色拉叙马霍斯和格劳孔认为,正义是人的行为的合法状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个人品质的某种状态。

古罗马法学家的正义概念完全意指人的精神意向,西塞罗最早提出正义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意向,乌尔比安认为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当代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认为,正义是人的一种德性,正义作为一种道德习惯,是这样一种意志倾向性和行为方式,它制止自己对他人的生命与利益的干扰,而且,只要可能也阻止他人进行这种干扰。

因此,正义指某些客观事物的某种状态和性质。同时,从各家关于正义的论述还可以看出,正义还表达人们的内在需求,表达表述者对事物的一种赞同性态度。

三、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中国化的路径

历史永远是可敬的老师,只有通过历史,一个民族才能保持与这个民族的原始状态的生动关系; 失去此种关系,就丧失了每个民族最优秀的精神源泉。因此,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法的正义观的构建要从历史中来,要在精神层面对三个历史进行守成与图新: 传统中国历史、传统西方历史、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

二战后,尤其是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整个西方法学理论道统对传统的资本主义体系和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质疑和整合兴盛起来,从而出现既不同于传统资本主义道统也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道统的新的思想体系(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批判法学等思潮) 。这既体现了当代对资本主义的弊端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精神危机的探索,也体现了对苏联模式的质疑,这正是我们进行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中国化的背景。

我们要在批判的基础上进行构建。批判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是基础,因为我们的法治化道路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 合理继承社会主义传统是关键,因为历史和现实证明我们已经走出来一条符合潮流和趋势的、属于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社会主义道路; 扬弃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文化传统是出路,因为这个传统是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土壤。

唯有此才能使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中国化有的放矢,茁壮成长,渊源明确。如此,马克思主义正义观中国化之后,将融入中国应然的法正义观体系并参与建构之。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8

标签:论文   哲学论文   哲学其它   马克思主义   亚里士多德   古罗马   正义   古希腊   自然法   道统   法治   传统   历史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