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准备“农村基层政权研究”的课题,近日在阅读有关的理论和经验研究著作。“中国基层政权研究会”的三本成果——《中国乡镇选举制度》(以下简称《现状》)、《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以下简称《选举制度》)、及《中国农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会议制度》)引起我的注意。我注意它的原因在于这些书目的两个特征:第一,它提供了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乡镇政权建设现状的调查报告;第二,它反映了国家级行政部门对于基层政权的“问题意议”,也可以说是“问题取向”。在我看来,这两个方面都有极强的学术分析价值,调查由人去做,这个人必须带着问题去,这些“问题”构成了调查者的注意和理解方向,反映在调查报告中,我看到,多数作者的基调放在行政领域一乡镇政权的成效及运转上。他们的资料直接从基层得来,非常丰富和“原始”(未经复杂加工),仔细阅读它们,就会发现其中不乏重要问题的线索。因而,我这里不是企图用纯学术的标准去评价这本书,因为政府研究机构与学术研究机构的角色有别——他们各自的关心和训练不同,我想要做的是,整理出书中材料反映出的重要可研究问题,推动这一研究的进展。毫无疑问,这些作品的出版已经为这一研究做了相当有用的工作。
无论是“士绅”制、“经纪”制还是“保甲”制,它们所针对的都是国家和基层的有效关系问题。在历史经验中,基层的稳定以保障基层的相对自治为成功,但是“自治”又不便于国家行政权力的进入,妨碍了联系的畅达,国家体制和基层民众如何连接的基本困难仍然存在。西方学者用“蜂窝状”(Shue,1985)和“屁护关系”(Oi,1989)概念,说明在中国当代农村,这种联系仍然有着巨大的结构阻力和非正式性。因而,在中外学者的注意中,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主要是村民自治和国家行政权力的重突问题。这样,探索国家行政和民众自治的结合形式,使其能够将重突减低至基层稳定的限度,显然是基层政权研究的中心。换句话说,需要设计一个整合农村社会的制度安排,使它既能够保障农村的自主和安居,又有助于国家顺利地征取税收,同时能在国家体制和社会民间建立制度化联系渠道,以集中和上达民意进入决策参考。它必须是“政治一行政的合一体系”(Political-executive Combinationalism,张静,1995),即兼有政治的(自下而上的利益传输)和行政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执行)两项功能。这就回到了费孝通40年代提出的问题上来了,费孝通的“单轨政治”,说明了只有行政管制,而无民意吸纳的不健全,没有这两方面的基层政权中的互相包容,基层政权难以有稳固的社会基础,我们的所有讨论就从这里开始。
单轨联系的主要问题在于,它对广泛的合作、参与和共治缺乏吸呐能力,因而降低了整合水平,同时难以约束行政权力的越权使用。《选举制度》一书提到的案例能够说明越权使用的经常存在。有一个案例是,福建南平炉下乡田头村1988年选举村委会,30多位村民联合推荐王金等5位组成新班子,乡干部担心“这样下去,谁想当干部就当,还有没有规矩?规定任务还要不要完成?”他们主张不能让步,马上制止自选干部的现象(《选举制度》,页79)。另一个案例发生在湖北谷城县赵湾乡,丁湾村委会1993年原班子到期,乡里的意见是保持稳定,不准备换人,因此派了一个干部下村,按组织意见部署了选举,让村民举手走了过场(《选举制度》,90页)。这两个案例最后的结果,都是在乡民的反映下,由上级介入进行了调查纠正。但纠正的根据是基层的稳定考虑,而不是村民权利的法律规定。更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这两个例子反映出乡镇政府不仅没有联系起国家和基层民众,相反还妨碍了这种联系的畅通。这些例子使我想到,由政社合一到基层政权名称的变化,是否真正代表着基层社会政治结构的变化?是否相当数量乡镇政权的行为实际上是妨碍了上下联系呢?是否他们既远离了乡民的利益,同时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呢?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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