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宪法: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品学网范文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司考宪法: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1.宪政的概念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2.宪政的要素

⑴制宪是宪政的基本前提;

⑵宪政的基本内容是民主制度制度化

⑶法治是宪政发展的必然结果

⑷人权保障是宪政的核心价值与基本目标。

3.宪政的特征:

(1)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有限政府表现为两个宪政原则

①公共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权力

②公共权力不但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有义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3)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法律敎育网

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具体实现过程或状态。

2.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调整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侧重于静态的调整;而宪政提供了实现规则的环境与过程,侧重于动态的调整。

3.宪法是一种规范形态,而宪政往往是一种现实形态,是宪法的实施。

4.宪法提供的规则通常表现为一种方式或方法;而宪政提供的更多是一种社会共同体追求的目标。

司考宪法: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就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朋友们!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20

标签:论文   法学论文   国家法/宪法   宪政   宪法   关系   人权   法治   形态   司考   前提   权力   规则   过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