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宪法修改与它的稳定性论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概念既什么是宪法。首先在我国,享有制宪权利的应该是人民,宪法本质上是人民赋予了其权利并且使得人获得真正权利、尊严的产物。可是人们并不是简单存在的一个整体,人们是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社会中的分工不同必然会产生不同的阶级,因此宪法主要是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也可以说是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宪法涉及的范围又是极为广泛的,几乎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宪法不可能像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十分细致的到其体法律关系。如果太细致反而会影响宪法的基本稳定性,并且失去了设立其他法律部门的意义。宪法是以其原则性来实现根本法地位的

二、宪法的修改

(一)宪法的制定

在说宪法的修改的问题时不得不说宪法的制定。我国的宪法的制定是在1954年由毛泽东直接主持下进行的

宪法的制定与其他法律制定并不相同,其他法律的制定是以宪法规定的权利,既立法权而制定的,而宪法的制定的权利则来源于制宪权,其源头是宪政。因此制定宪法的权利并不依靠其他权利而产生,而是伴随的,先天赋予的权利,并且宪法的制定不可能是经常性的,其指的是一个国家成立后首创宪法的活动,而之后只要国家政权没有发生变化,对宪法的改动都应该是宪法的修改

中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步人正轨走向强盛,因此我们涉及到的宪法方面的改动只可能是宪法的修改

(二)修改宪法的原因

没有程序的修改宪法是不能被认可的,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其修改的程序必然更加严谨,因为修改宪法对宪法内容的删除、增加和变更会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尽管宪法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法律,可以兼顾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但是宪法依然在适应社会方面表现比较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思维意识必然产生变化,这种变化包含着创新出来的思维模式和初始的错误理解两个方面。前者为在新事物新形势下产生的新的意识,而后者则表现为曾经认为是正确的在实践中发现与现实有一定的偏差。因此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宪法则必须修改。而且宪法毕竟是人制定的,尽管是最权威的人在一起研究出来的东西也一定会有所疏漏,因此当人们发现制宪的时候宪法有此问题没有涉及到的时候则应该选择修改宪法的方法来解决

(三)修改先发的方法

宪法的修改分为全面修改、部分修改和无形修改三个方法。全面修改顾名思义,就是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动等。但是全面修改并不是说对宪法进行彻底的更改,而是必须在宪法所规定的修改框架内修改。这种修改方法十分明确,能够对社会中发生的较大的变动全面适应,但是这种修改方法要对宪法重新颁布,从这一点上来看这种方法就对稳定性形成了一定挑战,如果频繁修改必然会影响宪法在人民心中可靠的印象

部分修改宪法与全面修改宪法的方式类似,都是明确的将新的内容添加并且对整部宪法子以重新颁布,而作者认为,部分修宪应是宪法修改中应用较少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缺点就在于不便于法律知识较单薄的人去弄清楚宪法,其在利用新发优于旧法的原则时也对理解宪法表达的含义制造了一些麻烦

无形修改宪法是宪法修改中较为灵活的方法,它并不需要对宪法重新颁布的环节,已不需要对前面的宪法进行内容的修改、变动等。它是由反复出现的、得到人民同意的事实为依据,并且在条文的本身含义中发生变化,达到与修改宪法形同的效果。这种方式是一种相对简单的修改方式,大大提高了宪法的修改效率,并且能够很快解决适应社会的问题

三、宪法修改与稳定性的关系

通过上面对宪法概念的阐述、对修改宪法原因的解释,以及对三种修改宪法的方法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体会宪法修改与宪法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在内容上,宪法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的就是其本质精神之上,这是宪法权利的来源,是国家之本如果涉及到宪法的根本精神,那么作者认为那就不能叫做修改宪法而应该叫制宪比较妥当。如果对修改宪法本质精神做一个类比,那么修改宪法本质精神的行为无异于自取灭亡。并且在前面也说过在我国,享有制宪权利的应该是人民,宪法本质上是人民赋予了其权利并且使得人获得真正权利、尊严的产物。这也是得到世界广泛认同的真理,因此对于宪法这部分的内容进行修改是完全不正确的

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涉及到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其不能修改的内容还有一些。如关于领上的问题,领上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为该国全体公民所享有的,因此在修改宪法的时候在不涉及重大变故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违背人民的意愿去修改这一部分内容的

修改宪法的频率也是体现宪法稳定性的一大重要标准。稳定可以片面的理解为不变,不变即为稳定。可是宪法本身又有要适应性,因此修改宪法的频率应该适中,如果频率太快就会降低其稳定性,频率太慢就会降低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在宪法修改的限制中时间限制包含消极限制和积极限制两个概念,这两个相结合才能够得到满意的效果

因此在宪法修改与宪法稳定中永远都会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促进宪法发展的因素,也是反作用于宪法使其稳定的要素。这是社会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尽管宪法要求整体稳定,但是其中的某此问题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是不需稳定的,反而修改可以宪法变得更加稳定。这就要求其体拥有修改宪法权利的组织积极思考,深人社会,修改出更加科学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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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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