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考点专项复习:政治的国家机构

备考XX高效学习方案政治考点专项:政治的国家机构 考点突破1.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和国家机构的关系(1)从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的关系来说,国家机构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即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同时,国家性质又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表现出来。具体地说,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讲的是阶级性问题,即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家机构的阶级性,超阶级的国家机构是不存在的。同时,国家机构的活动又反映了国家性质。因为,国家并非抽象物,而是实体,除了军队、警察、监狱、法庭外,还有一套完整的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国家机构是国家的主要标志,国家机构的活动是国家行使权力、实行统治的表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中央国家机构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全面地、直接地、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它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代表广泛来自人民群众之中,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掌握国家的一切权力,当然它要受到人民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保证人民意志的实现,监督其他国家机关按人民的意志办事,人民也只有主要通过这种途径才能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说,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2)从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的关系来说,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即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根据,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第一,国家机构的职能是和国家职能相一致的,国家机构是为执行国家职能、实现阶级统治而建立的,因此,国家机构的职权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是国家职能的体现。也就是说,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承担者,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第二,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应国家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也就是说,伴随着国家职能的变化,国家机构相应地加以调整。第三,国家机构的设置除了直接由国家职能决定外,还因各国国情不同,国家机构的设置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xx的双重体制,“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既是国家的一个军事机构,表明军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表明军队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这种双重体制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2.国家机构不同于一般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因为,国家机构是国家权力的体现者,其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国家权力机构制度的管理。另外,也不能把人民政协这一统一战线组织与国家机构相混淆。 误区警示国家机构越少,越有利于行使国家职能解析: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职能又是由国家机构来执行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我国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就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调整减少专业经济部门,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管理职能的表现。国家职能能否有效地实现,主要看国家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情,是否能提高国家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不能单纯看国家机构设置的多少。 真题再现例题 (XX·上海单科,1,2分)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当时,中央人民政府指整个中央一级的国家政权机关,而现在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指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c.国务院d.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点评:在我国现阶段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机构。故选c。 考点突破1.关于我国的xx(1)它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xx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在职权上,不能超越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而且也不能与之平行或对立。(2)从表面上看,xx只是个人,但事实上它是一个国家机关,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所以,个人担任xx,绝不意味着对国家的大政方针,xx可以一个人“一言九鼎”,个人独断专行。(3)我国的元首制不同于其他实行个体元首制的国家。我国实行的是集体元首制,即xx并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行使职权。(4)国家元首的职权:①国家元首有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事权等。②xx不参与国家的行政性工作,因此,他对全国人大不负行政责任。国务院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③xx不参与制定法律,但公布法律必须经过xx,这项程序必不可少,否则法律就不能生效。④xx不统率武装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xx主席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xx可以免去承担军事指挥和国防建设的实际责任。(5)任期:国家元首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全国人大的最高法律地位的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都不能超越它,也不能与它并列,不具有与它相同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全国人大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具有最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对全国人民负责并受全国人民的监督。第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废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三,全国人大产生其他最高国家机关。全国人大有权任免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有权任免xx和副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最高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其负责。第四,全国人大是决定全国重大问题的机关。第五,全国人大在国家生活中处于最高的监督地位,它负责监督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实施,其他各最高国家机关均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全国人大

xx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xx

区别

性质地位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最高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国家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职权或任务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颁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官吏,荣誉授予,外交活动,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法律和决议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工作,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地方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各种犯罪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安全,防御国内外敌对势力的侵略和颠覆

产生方式

由下级人大差额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xx提名后,经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总理,然后由总理组阁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联系  1.从法律上说,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表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握国家的根本政治权力,在整个国家权力的纵向体系中处于最高一级;在中央一级国家权力体系中,它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处于从属被领导地位。2.从组织上说,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所以全国人大是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直接源泉,其他国家机关只是根据它的意志和制定的法律进行具体行政管理或执法活动。3.从工作上说,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并就某方面、某部门的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4.从行为上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全面的监督,这种监督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领导人是否恪尽职守,是否违法、滥用权力和失职的行为等。5.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存在着制约因素。如,最高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它们都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务。6.作为同级中央国家机关,任期都是五年。总之,中央国家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全国人大是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是统一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一切国家机关活动的中心。我国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又存在着制约因素的,各国家机关按职权范围行使职责,不能逾越权限,否则就是越权或滥用权力。4.什么是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人民法院为什么要独立行使审判权?(1)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有四层含义:第一,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能离开法律规定讲独立审判。第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在行使审判权上是独立的,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既不是审判员独立审判,也不是合议庭独立审判。第三,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但并不排斥国家权力的合法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当然,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并不是干涉人民法院对具体案件的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有权通过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级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抗诉的形式监督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第四,人民法院审判权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不排斥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如向法院推荐干部,而不是由党委包办审案等。(2)人民法院贯彻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独立活动,在审判工作中不受法律以外的任何势力(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和影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对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严肃性,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误区警示1.把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等同于立法机关。解析: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是立法机关。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xx;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xx各总部、军兵种、军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会和行政长官。2.公安机关是我国的司法机关解析:司法机关是国家行使审判、监督守法的权力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就是法院,广义上还包括检察院等机关。公安机关是执行治安、保卫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属于行政机关系统。虽然它的工作决定了它具有一定的司法职能,并属于我国司法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毕竟是行政机关。所以不能认为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 真题再现例题 (XX·全国ⅰ)XX年12月27日,国家xx签署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XX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            (  )①全国人大工作程序需要得到xx的认可②国家法律只有经过xx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③xx作为国家机构具有审查法律的权力④xx作为国家机构具有颁布法律的权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点评:本题应选d。在我国,xx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xx发布主席令颁布法律,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环节,也是xx的重要职权。因此②④正确。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任何国家机构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它。①③将xx的权力凌驾于全国人大之上,因而是错误的。 考点突破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既是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则和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1)民主集中制的含义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其中,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才能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民主又不是无政府主义的,必须以集中为保障,才能集中统一人民意志,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2)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对于它的表现,要区分这一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表现和在国家机构中的表现。①民主集中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表现是: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集体行使职权,在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上,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以真正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在贯彻执行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②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表现在:第一、从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我国的权力机关是选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它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表明,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广泛的民主基础,这既充分说明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又说明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人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第二,从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看,国家的其他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样不仅便于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通过各国家机关在职责上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一致的工作,避免了权力过分集中。这也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统一。第三、从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方面看,在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事务中,中央统一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务,地方在中央领导下,自主安排和决定地方事务。 (3)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意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出符合客观实际并反映人民利益和愿望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正确的集中,保证民主的正确方向,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使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2.依法治国原则。(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2)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它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依法治国含义的理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治国的法律,并依法去行使治国的权力。另一方面,依靠群众来监督官员,也是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运用宪法权利,通过群众性的社会组织的集体力量和新闻媒体的舆论力量,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压力,监督与督促政府官员奉公守法,恪尽职守,为人民谋福利。这一切,也都必须以“依法”为前提。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③依法治国的依据(标准)——宪法和法律。④依法治国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3)依法治国的实质和核心——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4)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5)实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国家长治久安第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第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6)实现依法治国的条件和途径:①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立法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依据。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XX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其他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近十几年来,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数量增多,内容日臻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XX年我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立法法》,这有利于提高立法的质量。②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这是因为,在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行政机关所占比重最大,人数最多,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也最大,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能否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机关如何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呢?要做到依法行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学法、守法,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做到行政机关依法决策,行政人员依法管理,切实杜绝滥用权力的行为。③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利益。司法机关广义上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后三种机关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部门。而法院,检察院则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关。司法机关的性质决定了严格执法是它的天职,是依法治国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司法机关能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是能否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标志。 ④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强弱,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⑤要实现依法治国,还必须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法律监督体制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也是保证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的必要条件,没有有力的监督,权力就会被滥用。我国的监督体制包括:人大监督、公民个人对政府的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方式。各种监督方式要有机结合起来。只有对国家各机关实行充分、有效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⑥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3.以德治国原则以德治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依法治国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代表,中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是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宪法和法律都是党领导人民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的,党始终把遵守宪法和法律作为自己活动根本准则,并带头遵守和实施法律。可见,党执政的本质,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统一。5.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三原则是怎样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集中制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表现在国家权力机关是由民主选举产生,要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对人民负责原则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表现在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依法治国原则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主要是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误区警示1.对依法治国认识的几个误区:(1)实现依法治国是指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解析:实现依法治国除了立法机关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就是依法治国解析:法制一般是指法律制度,健全法制强调的是法律制度的建设,通过立法来实现。依法治国包括立法、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等方面,它更为重视法律的实施和依法治理,强调立法和执法并重,突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可见,健全法制虽然与依法治国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只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3)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事,与我们个人无关。解析:认为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大事是正确的。(原因从含义、意义来答)要实现依法治国,就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认为依法治国与个人无关是不对的。(4)依法治国就是共产党立法,政府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解析: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党领导立法,但不是立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政府具有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但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治国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2.认为“依法治国”与“发扬民主”是对立的解释:第一,“依法治国”与“发扬民主”是对立统一的,相辅相成的。第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第三,可见,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二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真题再现例题1 (XX·高考天津文综,7,4分)人民公园是天津市仅存的清代私家园林。该公园改造方案曾计划拆除砖砌围墙,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市民纷纷建言献策,网友踊跃发帖讨论。有关部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汲取合理建议,决定遵循中式园林习制,不拆围墙,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重塑昔日江南园林景观。人民公园改造方案的完善体现了                  (  )a.民主监督,有序参与b.民主实践,亲力亲为c.民主管理,建言献策d.民主决策,科学规划点评:从政治生活角度看,人民公园改造方案的完善体现了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a、b、c不合题意。故选d。例题2 (XX·天津文综,13(2),12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XX年初,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经济发展提出了“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为落实这一要求,市政府着力推进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带动全市经济发展,并组织数千名干部下基层,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为改善民生,推出了十八项增加群众收入的政策措施;为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举办专门辅导讲座;为审慎行使权力,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上述举措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一季度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位居全国前列。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并联系材料,说明天津市是如何打造为人民服务政府的?答案:①市政府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推动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切实履行了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②推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的措施,坚持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③举办专门辅导讲座,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如何打造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要求从政府的职能和责任以及权力的行使和监督有关知识分析说明,要求认真阅读材料中政府的措施,提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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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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