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幼儿教师若干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普通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幼教工作经验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国家计算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优先。
三、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x个月,期间xx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享受本园临时教师待遇。
2、临时幼儿教师班额在25人以下月工资xx元。大班班额超过25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中小班班额超过20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
3、教师全勤每月奖励xx元。
四、工作时间
本园幼儿教师每月公休时间4天,固定休息日是每月15日和月末,其它两天为教师轮休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报名地点:xx幼儿园
联系方式:xxxx xxx
页面更新: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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