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х(单位全称)生产的хххх(商品名称)上的хх商标,已于хх年х月х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第хххх号〈商标注册证〉。该商标的专有权属于我国хххх(单位全称),该商标的有效期为х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范文 条据书信 公证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专有权 公证员 商标权 公证处 商品名称 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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