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狗,那只小狗的颜色黄白相间,于是我给它取名“毛毛”,吃饭的时候还会抱住自己的肉骨头。如果有人想和它抢吃的,它立马就会和ta打起来的。平时,我都要用锁链把它拴起来,要不然,毛毛会把邻居家的鸡咬死的。
我不在家时,毛毛还会帮我看家,当生人靠近时,毛毛还会引吭大叫,直到把生人赶跑为止。
我非常喜欢带毛毛去散步,有一次散步时,毛毛竟然去找它的朋友玩了,一点儿都不理会我,我叫了它好一会儿才回家。
我平时最喜欢把骨头埋在土里让毛毛找,毛毛会用鼻子闻,一嗅到骨头味儿,毛毛就会用前爪使劲儿地刨,直到把骨头挖出来为止,找到了骨头,还不停地舔来舔去,才顾不得骨头干不干净呢。
我的小狗“毛毛”真是既可爱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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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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