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与我的“不离不弃”

每个人小时候都有一件喜欢的物品,喜欢它的可爱,它的作用……二在我心中的喜欢却是在他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书签。它在眼中是全世界最可爱色、最珍贵的宝贝了。  
 别小看它不起眼,普普通通,但它陪伴着我成长,伴我经历着许许多多笑与泪水。  
 记得二年时,我们开始学习品学网,但我翻到查的那一页时,不小心它合上了,又要重查,很浪费时间,于是,我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呢?对,用书签夹住,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书签哪里有呢?一个想法从我脑海中闪现,“做书签。”那天,我一口气做了56个书签。为此,还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那是因为为了做书签却忘了吃饭。妈妈说我是“书签迷”  
 因为书签还发生了一个笑话。有一天,妈妈带我到书店去买书,正好有一本书皮外面挂着一个书签,那个书签很漂亮,我就买了下来。妈妈发现书是三岁幼儿看的,她也没有告诉我。等付完款出了书店,妈妈才告诉我的。我怪妈妈为什么不告诉我,妈妈说:“看到你那么喜欢上面的书签,那么爱不释手,我不忍告诉你,你肯定爱物及物。”  
 小小书签和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我“博览群书”“畅游书海”是,小小书签就是标志性的灯塔帮我导航,“不离不弃”  
 同时,它又帮助我养成了看书、爱书的好习惯。它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书签上的名言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帮助我肯服了许多困难。真是:小小书签作用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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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标签:作文   小学   五年级   经验谈   600字   灯塔   书签   书皮   博览群书   不解之缘   眼中   作用   妈妈   书店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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