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快乐成长

法律是公平而神圣的,它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也都是在这圣洁的法律之下成长着,它永远的保护着我们。  
  在生活中,总会有些不尽人意的事,有事我们甚至会遇到生命的危险,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例如,在青岛有一位叫孙正雯的女孩,年仅十三岁,她就自杀了,在她死之前,她留下了一份遗书,从信中可知,她自杀的原因竟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孙正雯的父母确确实实对她构成了虐待,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虐待是家庭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违反监护责任的恶劣表现,孙正雯却没有向当地相关司法部门或其他可以帮助她的人报告,天真的她,没有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却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如果她能够用法律保护自己,就能挽回这一切,可见法律对我们是有多么重要,我们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保护自己,我们也必须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快乐的成长。  
  我们既然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我们也一定不能轻易的违反法律,即便我们是未成年人,也是不应该的,也正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更不能随随便便就违反法律,比如我们作为未成年人,一定要避免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例如,在江苏有一男孩经常在网吧进出,结果连续几次被打劫,最后被绑架了,所以我们要克制自己,千万不能进入这些地方。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却无视了它。相同的道理,有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是祖国的一份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明天,我们应该从小学会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一定要树立好良好的法治观念,在生活中的每一处都要做到不违法。相信大家都听到过中国人过马路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原因就是因为中国人过马路时,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相信很多同学也都是这样的,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陋习,可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一个礼仪之邦,现在的这种情况都是因为大家没有树立好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就连这过马路,大家也都不重视了,都认为只要图个方便,或者是交通管的不严,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觉得闯了红灯也不会怎样,而大多是交通事故多来自于这样的想法。“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现象所折射的,不仅仅是管理手段的乏力于无奈,还有更多的是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淡薄。按理说,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行直撞,一先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让我们共同树立一个良好的法治观念,先从过马路不闯红灯开始吧!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可取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了现代公民的基本,法治护航国家,法治护航社会,法治护航我们。让我们一起遵法守法,在法治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做一个法治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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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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