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美与责任(高中生长篇散文)

  真情实感和真知灼见,都是一个“真”字,然而,在一篇文章中二者要相辅相成、形神俱备地融会贯通,真的非常不容易。对我来说,追求文章本质真实是我努力的方向,即文章所承载的社会现实性、时代精神、社会典型性等,都是我写字的责任,这也是我自从写媒体文章以来,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文章怎么写才能在直面现实的同时,具有时代感和社会典型性?只有当写作者独到的感受和体验、新颖的发现和见解,表现在文章的思想内容上,能够与大众读者产生共鸣,才称得上与社会典型性靠近。也就是写作者的视角所创造的文字景观,确实是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感受。因此,我写字追求真情实感。

  文章的真实有两种,一种是生活的真实,一种是艺术的真实。大多数写作的人都会明白,生活的真实未必真实,只有艺术的真实才能揭示出社会本质的真实。不同的真实观,导致不同的写作。用眼睛写作,书写的仅仅是现象的真实;用心灵写作,书写的是内在的真实,即事物本质的真实。只有揭示事物本质真实的文章,才能与大众读者产生共鸣。如此看来,写字的独到之处,是要在真实精神世界中绽放出事物本质的真实之花。灿烂的精神之花,既需要土壤,也需要阳光和雨露,这正是“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写照。生活的诗情画意无处不在,它或许比文学本身还精彩;另外,生活的许多乐趣来自文学的给予。

  所以,对于热爱写字的人,仅有发现美的眼睛是不够的,还得有美好善良的情怀。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真诚感永远保留在我的心中。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得失轻重,祸福险夷,人生固有写不完的文章。

  《诗经》、《楚辞》的琅琅珠玉,唐诗宋词的锦色奢华,都让我从文字“本质的真实”,想到了美学中常常念就的“质与文”的问题。写字、为文,内容和形式缺一不可,这正是美学家所说的“质与文”。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大于质,或者质大于文,都不是一篇文章最好的契合。当文与质相互融合交相呼应之时,才可能达到文字最为吸引人的境地。文字不仅仅是简单说话,还需要艺术的`升华。我所说的艺术升华,指的是文字所能带给读者的阅读境界和想象空间。文字的意义在于带给读者生命力的艺术感受,带给读者思想灵魂的启迪。文字的生成源于写作者灵魂深处的境地。往往在独处的静夜会翩翩停驻许多思绪。这便是“静”的艺术作用。当人内心的情感沉静下来,感发人心的共触之善便会悄然而至。庄子也表达过类似意思,“简而从之,约而往之,心身俱焉”。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大美无言。大痛无辞。大生命境界。大诗性精神。古往今来,那些大诗人、大艺术家莫不如此。一个人的经历,它从某种意义上造就人的思维。经历是人生美好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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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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