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一)组织开展主题集中宣传活动。5月7日,由区民防办和区民政局牵头,协调有关委、办、局在镇街道博乐广场开展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主要是向公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图片展示和专家咨询等。

  责任部门:区民防办;

  协助部门:民政局、安监局、区公安局(交警、消防)、电力公司、燃气公司、卫生局、科委、气象局、区红十字会等。

  (二)组织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和各工业区等向社区市民群众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讲座、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重要路口、广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以及社区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工业区、菊园新区。

  协助部门:各社区居(村)委会

  (三)组织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主题班会、课外活动、技能竞赛和疏散演练,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并出一期以“学防灾知识,讲公共安全”为主题内容的知识墙报。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协助部门:各学校

  (四)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播放、刊登防灾减灾活动,组织地震、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的专家进行防灾减灾电视专题讲座,并组织对本区防灾减灾工作以及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区文广局;

  协助部门:电视台、报社、区科委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由各相

  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并组织小规模防灾减灾演练。

  责任部门:区民防办;区民政局

  协助部门:区公安局(交警、消防)、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科委、区气象局、区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

  五、实施步骤

  (一)5月7日之前为组织准备阶段:拟定方案、准备资料、组织召开活动布置会。

  (二)5月7日 13日为方案实施阶段:具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等相关内容。

  (三)5月20日前为总结阶段,收集各单位宣传教育情况总结活动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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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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