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勋说红楼梦》读后感

  别样的思维,别样的解读。

  读完八辑《蒋勋说〈红楼梦〉》,脑海里蹦出“佛眼”“人性”两个词,以前也曾读过许多解读《红楼梦》的著作,但从来没有读出像蒋勋先生给我的感觉。

  蒋勋先生曾说过:“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里面处处是慈悲,也处处是觉悟。”也许这就是别样感觉的缘由。

  蒋勋先生是用佛眼来看人性,多了理性,多了平和,看到了人性的另一面,对《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人物更多了一份包容和担待,所以不会简单地以好人或坏人来界定。而我们读《红楼梦》,掺杂了太多的个人感情,总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来为里面的人物做标签,自然失之偏颇。比如薛蟠,没有几个读者会喜欢这样一个惹是生非、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但蒋勋先生却从人性的角度,直指心灵深处,对他进行了客观的解读。

  “佛眼”、“人性”,这是不是我们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缺少的?

  记得2019年度中国十大正义人物——检察官杨斌,在获奖现场说过:“在我办案的后期,我经常会审视被告人的内心,来达到审视我自己的内心,其实我经常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他们就是我们,我们就是他们。每个人都有向上的本能,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会犯错误,只是错误的大小程度不同,或者我们比他们更幸运一点,我们还没有被发现。”

  我们面对的群体大多是犯错误的,怎样去对待这个群体?杨斌给出了很好的答案:提升心理觉察能力,抛弃指责心理,用“佛眼”来看悟每一个犯错误的人。

  正如一位英国心理学家所说:人们对未知事物的主观臆断往往会引导他们走向错误的系统认知。其实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也往往会犯先入为主的错误,从事办案时间长了,见过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在我们的脑海里形成了一种的固定思维模式,面对犯罪嫌疑人,我们容易固守成见,少了感性,少了对一个个鲜活生命个体应有的敬畏和尊重,不再去过多的去关注和思考人性,不再用心地探询他们犯罪的心理路径,而是简单地标定他(她)是坏人。

  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也都有其存在的价值。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你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世界,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世界!苏东坡看到佛印,眼里是一堆牛粪;佛印看到苏东坡,眼里是一尊佛。一尊佛和一堆牛粪的差异仅在于:一个人心中有佛,用佛眼看,一个人心中无佛,用俗眼看。

  我们不能苛求每一个生命都是完美的,当我们在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之时,绝不能漠视每一个生命的生存、发展和幸福。

  冰冷的法律,正因为有了执法者的爱和仁慈,才有其温情的一面。

  法律尊严,不仅需要我们严格依法办理案件来维护,更需要我们在公正办案的过程中,用“佛眼”来看悟“人性”,怀着宽容之心,扩展人性的空间,用敬畏理解生命之心,面对每一个鲜活生命个体,在守护法律底线的同时,完成对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心灵救赎,这也许是每一个执法者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

  法律不仅仅要惩罚犯罪行为,更重要是挽救个体的心灵,尊重每一个生命存在的价值。

  每一个执法者都应该铭记:法律的最高境界是爱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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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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