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母征文]“甲方”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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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我嬉皮笑脸地冲着妈妈说。待妈妈坐稳,我又连忙将一杯热水递到妈妈眼前。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妈妈皮笑肉不笑地说,“说,什么事?”

  “嘻嘻,给点零花钱呗!”

  “呵,我说呢,好啊。”妈妈还是带着那惯有的微笑。

  我心中窃喜,零花钱总算有着落了。

  “可是你让我怎么给你?”我一怔:怎么给?直接给呗,什么意思啊?

  妈妈淡淡地说出四个字:“给我打工。”

  “啊?”

  “怎么了,不愿意?”妈妈拿起笔“刷刷刷刷”地写满了一页纸。递给我,“自己看。”我疑惑地拿起那张纸:劳务合同。我一惊,下巴差点脱臼。妈妈还是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

  我咽了口唾沫,没等我说话。妈妈先收回她的笑容,说:“同意就抄一份签上字给我,我在房间等你。”

  我心里默念:阿门,不带这样的吧。

  我看了一遍这份劳务合同:甲方:老妈,乙方:女儿。洗碗一次2元,扫地一次2元,收拾房间一次5元,收拾书架一次3元,喂鱼一次1元,做饭一次5元……“Oh,mygod!”但为了钱,我咬咬牙,签上了字。我把“劳务合同”交给老妈,看着她“奸诈”的笑容。我内心哀叹:怎么遇到个这样的老妈啊!

  从此,我的打工之路就开始了,可刚开始就遇到些麻烦,在为“甲方”——我的老妈洗碗时打碎一个碗。“甲方”说:“照价赔偿,三元钱。”我悻悻地拿出三元钱递给我妈,不,是“甲方”。我在心中惊呼:天哪,太“坑爹”了吧,不但没赚,还赔了,这算什么打工啊。

  但我还得干啊,我只能认真再认真,要不然被“甲方”检查出什么错误就麻烦了。

  一周一结账,总算该发薪水了,拿着37元钱,我不知道为什么,眼里升腾起一片雾气,这要比妈妈直接给我的钱要温暖的多。

  也就是这次给妈妈打工,才使我下决心:不再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了,钱真的来之不易。

  妈妈感言:

  孩子能把这件很平常的事写成作文,说明孩子能够捕捉身边事物,我更欣慰的,是她能够理解我们,我真心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初二:刘海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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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作文   话题   父母   1200字   甲方   阿门   再认   皮笑肉不笑   零花钱   劳务   笑容   合同   妈妈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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