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平台”30日内被投诉425件,累计投诉高达近3万件,你咋看?


近日,在深入查询消费投诉平台时,我们注意到了一家名为“好分期”的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在过去30日内因消费者投诉量高达425件,而“登上”了近期的一周投诉榜,并位居第三,这一数据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据了解,“好分期”是一家提供分期消费服务的平台,主要面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小额贷款、分期付款等金融服务。然而,近期我们发现在消费投诉平台上频繁被消费者投诉存在,涉及利息过高、暴力催收、隐私泄露、骚扰家人、爆通讯录因自身扣款不成功导致用户逾期、骚扰家人和与债务无关人员、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隐私以及客服态度差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一:消费者反应“好分期”利率高及费用不明

许多消费者反映,“好分期”提供的贷款产品利息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存在隐藏费用和不合理收费项目。这些高额的利息和费用让许多消费者在还款过程中感到压力巨大,甚至陷入债务困境。

比如说,4月27日有消费者投诉“本人在2023.3.28 2023.4.28 好分期贷款各3500 利息严重超出国家规定年利率24,好分期公司利息严重达到38年利率利息,本人也找过客服,要求退还超出的利息,客服拒绝我的诉求,我现在强烈投诉好分期,收取高额利息,贷款3500 分12期,总共还4272.32元,利息达到772.3元利息,两笔贷款利息总共,1544.6元,年利率38请问国家合法收取这样的高额利息吗?我现在强烈要求退还这两笔贷款,超出年利率的24利息 我也有录音,客服拒绝我的诉求”。(目前投诉的消费者已经得到“好分期”的投诉,但其投诉案件并未解决)。

二、消费者投诉“好分期”存在暴力催收及骚扰行为

部分消费者在还款逾期后,遭遇了“好分期”平台的暴力催收。催收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频繁骚扰,甚至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消费者还款。这种催收方式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也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比如说,4月27日,有消费者投诉“好分期”在其没有失联的情况下,以短信的形式将其欠债的信息发送给其亲属好友,以至于自己失去原本的经济来源和工作,导致无法提前偿还债务,只能继续逾期产生高额的逾期费用。

三、个人隐私滥用以及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隐私

消费者投诉指出,“好分期”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平台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获取了用户的通讯录、通话记录等敏感信息,并用于不当目的。例如,将用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机构或用于其他商业活动。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也增加了用户信息被滥用的风险。

同时存在,在催收过程中,“好分期”平台还存在骚扰消费者家人和与债务无关人员的情况。催收人员不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骚扰消费者本人,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家人的联系方式并进行骚扰。这种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也影响了他们与家人的关系。

比如说,消费者在4月27日投诉“好分期”委外第三方人员恶意骚扰其手机通讯录里面的联系人,而手机通讯录中大部分联系人都和债务无关,也并非是此次债务的紧急联络人,甚至可以说,在获取其手机通讯录的时候,消费者存在没有被告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获取了通讯录,同时,这种获取通讯录的行为同样没有告知被获取的信息主体人,以至于与债务无关人员遭受到身份不明人员的恶意骚扰,侵害了对于通讯录中的联系人的生活安宁。

四、客服态度差与问题处理不当

消费者普遍反映,“好分期”的客服态度较差,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问题处理不当。部分客服人员态度冷漠、推诿责任,甚至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比如说,在消费者受到自称为“好分期”委外第三方人员的恶意骚扰之后,原本只需要客服核实信息证明这些第三方是否受到了“好分期”委托以及提供这些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身份信息,以此证明受到的侵害行为与“好分期”无关。

但是,消费者不仅没有得到“好分期”客服的回复,甚至于还存在对于侵害消费者的犯罪分子身份刻意隐瞒以及推诿责任的行为,还出现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以至于消费者在受到侵害之后,无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

五、消费者质疑“好分期”资质的合法性是否合规

“好分期”的运营主体是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然而,在其被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我们并未看到与金融信息服务或网络借贷中介服务相关的明确描述。这一点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根据《公司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必须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然而,尽管“好分期”的运营主体北京微财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中未明确提及金融信息服务或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但其子公司中却存在小额贷款公司。这种业务实际与经营范围不符的情况,让消费者对“好分期”的合规性产生了严重质疑。

更为复杂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信息与“好分期”的运营主体信息并不一致。这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对其运营合法性的担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营业执照上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并应当保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信息与“好分期”的运营主体信息不一致,那么这可能涉及到公司信息的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媒体人徐亮表示,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异地投资的方式涉足小额贷款等金融业务。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任何一家公司是否只要在异地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即使其主体经营范围内没有相关的核准业务,也可以经营相关的金融业务呢?

首先,我们需明确的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其合法运营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营业执照上明确载明经营范围,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金融业务的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金融业务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的确定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

对于异地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情况,我们需要从两个层面来审视其合规性。第一,从投资方的角度来看,即使公司主体经营范围内没有金融业务的核准,但在异地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时,必须确保该投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不会因此违反其主体公司的经营范围限制。第二,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看,其业务开展必须严格遵循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其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投资公司在异地投资了小额贷款公司,并且小额贷款公司也获得了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公司可以直接经营相关的金融业务。投资公司仍然需要确保其主体经营范围内包含相关的金融业务,或者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许可。

徐亮还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其业务活动的法定界限,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上明确载明,并经过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包括金融业务,那么它就不能直接从事金融业务。

其次,金融业务通常涉及较高的风险,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严格的监管。因此,监管部门对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设立了准入门槛,要求这些公司必须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或许可证,并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它主要从事贷款业务,但这也是一种金融业务,同样需要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或许可证。如果一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没有包括金融业务,那么它就不能直接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也不能通过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来间接从事这项业务。

总之,任何一家公司都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如果一家公司想要从事金融业务,必须首先确保其经营范围中包含了相关业务,并获得相应的金融牌照或许可证。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觉得“好分期”的运营主体是否有“金融业务许可”的相关资质吗?

声明:本文旨在督促和监督此类公司合规性运营,并无任何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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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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