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 “提交申领生育津贴材料一段时间了,为什么卡里还没到账”

4月29日,微信公众号“清远医保”发布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热点问答,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重点关注报销待遇、生育待遇、港人优待政策等,清远医保均做了详细回答。

市民问:我母亲参加清城区(不清楚具体街道)职工医保,已经备案外省异地门诊。但就诊无法报销和使用余额支付。望核查该处无法报销支付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母亲办理的是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不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因此市民母亲无法报销在南京市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

如市民母亲需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可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50元,其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目前清远市只开通了医保个账省内跨市交易业务,暂未实现跨省交易业务。市医保服务中心正在积极与省医保中心协调沟通当中,争取早日实现医保个账跨省交易。

参保人在市外或跨省就医个人负担部分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符合规定的费用,无法正常使用个人账户的,可凭票据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提取医保个人账户对应金额至本人指定银行账户。

市民问:我参加清城区凤城街道职工医保,于2024年1月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就医,但出院时支付住院费是全自费,并没有享受医保报销,不解。望核实处理未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于2024年1月17日至1月27日在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发生的住院总费用为7459.39元,基金支付总额为4477.3元,个人支付金额为2982.09元,并无市民所述的“没有享受医保报销”的情况。如仍有疑问,请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前台打印住院结算单核对。

市民问:我于2024年3月11日向市医保服务中心提交申领生育津贴材料,至今仍未到账。望告知申领进度。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该笔生育津贴于2024年3月25日划拨失败,失败原因为收款账户被中止服务,收款账户户名为***,收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尾号**5),请市民携带身份证及收款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处理该问题。

市医保服务中心将安排重划该笔生育津贴,如市民未到银行网点处理收款账户状态异常问题,该笔生育津贴将再次划拨失败。

市民问:我想咨询香港永久性居民拟定居清远,清远是否有优待政策?医疗、就医、就业等各方面;若无,广东省层面是否有?望核实并告知。

清远医保答:清远市暂未出台优待香港户籍居民的相关医保政策,香港户籍居民是否可以享受其它优待政策,请咨询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整理】黄剑琴 邓文燕

【来源】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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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剑琴;邓文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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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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