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即可办证 未央区优化调整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

4月11日记者从未央区疾控中心获悉,截至4月8日,未央区全区9家助产机构已经全面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办证服务,进一步优化调整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

据悉,为贯彻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要求,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办理预防接种证,此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要全面实施产科预防接种证办理工作。

记者也了解到,比起从前的让宝爸宝妈为了办证而跑腿,优化调整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后,新生儿监护人只需向助产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助产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准确录入陕西省新生儿预防接种系统,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做好信息登记,按照居住地选择属地接种单位,发放预防接种证,并在首页打印基本信息,加盖预防接种专用章。在完成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卡介苗等接种后,助产机构在预防接种证上打印本次接种记录,并告知监护人于儿童出生1个月后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居住地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进一步完善基本信息,完成后续疫苗接种。此项服务的推出,让群众尽可能少跑腿、不跑腿办证,大大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未央区疾控中心还明确,对身体有特殊情况、暂不宜在助产机构接种首剂乙肝疫苗或卡介苗的新生儿,助产机构须收集和填报新生儿基本信息,并及时向监护人发放纸质预防接种证。同时,在系统建档时添加备注标明未接种原因,由其监护人交属地接种单位。预防接种证的补办由辖区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对于未在陕西省助产机构出生的儿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至居住地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建档建证,儿童预防接种门诊不得拒绝办理。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江黎 责编: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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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3

标签:卡介苗   预防接种   陕西省   户口簿   监护人   基本信息   新生儿   门诊   流程   儿童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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