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公办园最高995元/月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

去年6月,广州举办关于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会上提出两个收费方案:方案一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995元/月;方案二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705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1058元/月。18名代表参与了此次听证,其中15人赞成方案一,3人赞成方案二。

相关链接:广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或将调整,最高提升到1058元/月

《通知》指出,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寄宿制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含住宿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税)、托管费、校车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代收费项目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收费标准上,公办幼儿园由省一级、市一级、区一级和未评级四大类改为按示范幼儿园和规范幼儿园两大类别进行管理,收费标准对应幼儿园不同类别实行不同标准,其中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具体收费原则是什么?遇到学期和假期的交叉月份又该如何收费?

《通知》明确,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其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园就读的幼儿以及转来插班生;其余幼儿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何收取?《通知》指出,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在园天数计收。代收费项目可集中预收,实行定期公布(每学期期末前)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幼儿园除了规定的收费项目,还可以收取其他费用吗?

《通知》明确,除本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对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的,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南方+记者 陈理

【作者】 陈理

广州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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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标签:广州   幼儿园   老生   广州市   全日制   假期   幼儿   通知   方案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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