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一蛋糕店售卖“擦边”蛋糕,市场监管部门:违背公序良俗,已下架

前段时间,现代快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南京市溧水区德兴坊蛋糕店打着搞怪、创意的幌子,在蛋糕上动起了“手脚”,打起“软色情”的擦边球。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溧水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店方立即下架蛋糕模型并开展自查。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在南京市溧水区的德兴坊蛋糕店内,记者看到一款名为“搞怪蛋糕”的模型摆放在展示柜上——整体颜色为粉红色,凸起形状酷似女性的胸部,还有文胸与内衣的造型。此外,表面还写着“LOVE”的英文。蛋糕尺寸为10英寸,售价238元。

“擦边”蛋糕

“除了这款粉色,还有一款大红色,款式是一样的,就是颜色不同。”店员递给记者一本蛋糕照片册,有120余种款式,两张低俗造型的蛋糕照片在其中显得格外刺眼,“这款蛋糕卖得挺火的,年轻男性买给好友的居多,估计也是想恶搞一下。”

两张低俗造型的蛋糕照片

张同学是研二学生,他告诉记者,很早之前就看到这家店有这款造型的蛋糕了,“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售卖这个?”这样带有性暗示的蛋糕比较低俗,但轻而易举地出现在闹市区的店内,每一名路过的市民都能看到。蛋糕店周边就有中小学,这对学生们也有不利影响。

整改后的蛋糕展示台

2月29日,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阳分局就德兴坊两家门店的宣传问题开展检查,发现店里展示的蛋糕模型涉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执法人员要求店方立即下架蛋糕模型并开展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法宣传行为,当事人立即配合整改,将模型下架。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约谈经营者,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并要求其履行社会责任,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后的蛋糕照片册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第十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现代快报/现代+ 记者 尹翼星 徐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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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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