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查获29台车,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2月份,十堰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通过市县联动、大队集中等方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获29台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2月20日10时许,市道路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十堰火车站北广场附近巡查时发现,鄂C89W55黑色小轿车疑似从事非法营运。

经查,该车载有3名乘客,其中两名乘客是司机亲属,另外一名乘客通过电话联系到该车,从郧西县城上车,目的地为十堰火车站北广场,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支付45元车费。该车驾驶员曹某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

2月18日18时35分,市道路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高铁十堰东站巡查时发现,停靠在停车场A区的鄂CDB1239正在上客,执法人员依法上前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为王某某,车主为其妹夫张某某。当日18时30分左右,王某某驾驶鄂CDB1239到高铁十堰东站停车场,接到“滴滴出行”网约车订单,行程是从高铁十堰东站到万达广场,订单显示费用为18.65元。王某某承认其从事非法营运。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王某某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

2月27日11时08分,市道路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在太和医院路段检查时发现,鄂CD70571白色小轿车正在下客。

经询问车上乘客得知,其通过“滴滴出行”约到该车,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出行”支付车费。该车驾驶员牛某承认其通过“滴滴出行”从事道路客运。由于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牛某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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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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