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拍照算侵权吗?央视官媒发话力挺薛之谦,拍照属于合理范围

在电影院看电影,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打卡,到底算不算盗摄?算不算侵权?

近日,歌手薛之谦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电影《飞驰人生2》的屏摄照片而引发了一场关于"盗摄"的热议。

起因:

2月15日,薛之谦在社交平台发长文怒赞《飞驰人生2》,称这部电影给了自己很大的惊喜,非常热血,直呼电影很好看

但是薛之谦在观后感中配了几张在电影院拍摄《飞驰人生2》的画面,引起了网络争议,被网友质疑盗摄,侵犯电影版权。

事情发酵

网友对薛之谦电影院拍摄照片算不算侵权一事展开激烈讨论


一部分网友表示薛之谦作为公众人物不应该带头盗摄,这样不文明的观影行为,应该要严肃批评

而另一部分网友则表示,薛之谦只是拍照纪念一下而已,也没有透露剧情,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

官媒发话

2月16日央视新闻发文称


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种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如果拍摄电影的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

随后薛之谦本人也转发央视新闻的动态说,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霸气回应了自己的行为不属于盗摄!

网友一致都觉得薛之谦的行为不属于盗摄,包括我自己也觉得这不属于盗摄,因为我们平常看电影的时候也是经常拍张照片打卡发朋友圈

但是网络上有好几个百万大V对薛之谦的事上纲上线,依依不饶,非要薛之谦道歉

年会不能停的编剧董润年也发文回应此事,反对屏摄,屏摄违反版权法

我的看法

薛之谦不需要道歉!这个编剧也是够能搅和事的,你的电影不让拍照,我们直接不去看就行了,你拍的那些烂片我看过了,算不算诈骗,能给我退钱吗?

我们小老百姓好不容易花钱去看个电影,就拍一张照发个朋友圈纪念一下也不行,算是侵权,我们也没传播,也没转发啥的,对你电影有啥影响,虽然咱能力有限,但是也算是给电影在朋友圈做了一个小小小小的宣传

现在电影都这么脆弱了,拍张照片就算侵权了,拍张照片就能导致你电影票少卖了?

要我说算不算侵权得看结果

要看造成的影响,不能什么都一棍子打死,我们能够清晰的看到薛之谦的动机,没有任何恶意,没有想要搞垮电影的意思,只是单纯分享一下自己的观后感,很喜欢这部电影,看得出来他是在宣传这部电影的好看,没有给电影带来负面的影响

现在的网络就是戾气太重了,动不动就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舆论战,太吓人了

另外,某些编剧别老是跟在背后当搅屎棍,有这功夫不如想想怎么把电影票价降下来,怎么把剧情拍的紧凑好看,让大家都愿意去影院看你的电影,这才是正事儿啊。

大家觉得电影院拍照算侵权吗?你有没有在电影院拍过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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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4

标签:上纲上线   观后感   发文   编剧   电影院   朋友圈   看电影   央视   照片   网友   人生   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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