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企业改制卖企业,到底是对还是错?

一位对各类政经、社会问题很有见地的退休老领导“浪遏飞舟389999”春节前在“头条”发文,《把改错了的部分事项再改过来,是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我当时感触到了神经,随手写了一句评论。没想到,这则评论竟然引来了200多条读者点赞。我想,个中原因除了作者粉丝的众多,还和人们对改革这个话题的关注度有关。

改革题目很大,说起来有老虎吃天的感觉,不知如何下口了。思来想去,还是划个小切口,说说当年的企业改制吧。

这里的企业改制,是指改变企业所有制。大约在上世纪的1997至1998年,改开已进行了10个年头,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下,各类所有制经济在同一起跑线展开竞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些地方的中小型公有企业与其非公企业相比,在竞争中渐落下风,市场失守、下岗失业等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对于政府和社会而言,他们已由财富变成了包袱,是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当时的论调有,对公有制企业要抓大放小,国退民进;对企业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国有资本要从一般竞争、经营性领域退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经济实现低成本扩张。

这些字眼虽然隐晦,但在政绩和利益驱使下,一些人还就心领神会了,卖企业就风行开来。

例举山东省某县,自上世纪50年代起,通过自身发展积累和省里的“小三线”布局,全县共拥有50多家较大规模的国有、集体企业,其中不乏国内行业标杆企业。卖企业风刮到这里后,也就一、二年时间,在走完申请动议、清产核资、评估作价、注销注册等流程之后,国有资本就真的退出了。至于购买者,则几乎无例外是MBO(管理层收购)企业原高管团队摇身一变成了新民企的大股东,瞬间完成原始积累,自己的身家得到了低成本扩张。

据传,当时流行一种“空手套白狼”式的操作。

比如资产价值1个亿的国企,相关企业管理层故意把国企经营搞砸,让其企业价值看上去下降,然后找政府关系将其市场价值评估为500万。

随即申请企业改制私有化,同步申请500万贷款买下国企,产权到手后开始恢复正常经营开始盈利,接着用1-2年的盈利还完500万的贷款,一分钱不用出,就获得一家价值1个亿的企业产权。

我们不得不承认,历史有他的局限性,我们不方便用现在的标准去评判以往发生的事情。但历史,包括实践,也最能检验一切。

经过岁月的沉淀,站在理性的角度,试想一下,倘若MBO前企业亏损,MBO后就盈利,人还是那个人,工厂还是那个工厂,这个企业管理团队的职业操守又在何处?

财经评论人郎咸平谈及MBO时说:“如果国企老总觉得不公平,那就应该辞职自己去打天下,和真正有资格取得股权的民营企业家一较长短。只要你能放弃国企所赋予你的平台,而凭自己的实力打拼出自己的新事业,那我绝对不会批评你,因为这就是你所拥有的。但国企老总就没有资格要求股权,因为平台是国家股东给你的。……你既然决定做国企老总,那就必须善尽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因此国企老总做好是应该的。如果国企老总变成了股东,就好比家里很脏,请了个保姆来打扫,结果保姆反过来成了主人一样的荒谬。

至于国家的损失,职工的利益,当时还有一个说辞叫“缴学费”。凭心而论,“缴学费”让我们开始重视了国有资产,应该从哪些方面建章立制防止其流失。现在,谁还想打国有资产的主意,要比以前难上十倍不止。

改开四十多年来,成绩有目共睹,这是基本、是主流,历史已经证明还将继续证明改开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不容否认的是,改革过程其实也是一个探索、纠错的过程,少不了走一些弯路,我们今天的深化改革,确实有必要把走过的沟沟坎坎再捊一捊。

理清了走过的路,我们前行的步伐将会更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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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标签:之义   公有制   企业   国有资产   国企   股权   学费   老总   当年   价值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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