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券还剩最后一天,抓紧去用!

还剩一天,赶紧带着消费券去买买买!2月13日发放的2024“惠购湖北”首轮首批新春消费券将于明晚24时过期,还未使用的百姓请抓紧使用。

此次“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两种类别,商超券包括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商超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餐饮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初步安排两轮若干批次发放。第一轮第一批次消费券于2月13日(大年初四)10:00至2月19日(大年初十)24:00投放使用,第一轮第二批次于2月23日10:00至2月29日24:00投放使用。第一轮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第二轮消费券的投放使用时间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用券规则

1.使用地点: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使用时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废。如2月13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月19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使用场景:消费券需在发放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

4.核销要求: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时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100元及以上。

5.资金退还: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发放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姚昊】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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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首饰店   面额   湖北   账户   新春   金额   年初   消费者   资金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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