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薅”商家羊毛2.4万元,上海一女子半年内在同一网店下单67次“买真退假”,获刑10个月罚金6000元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的规则,然而部分消费者却以此方式反“薅”商家羊毛,甚至实施诈骗。

短短半年间,郭某在同一家化妆品旗舰店购买了67单商品,却无一例外地利用“七天无理由”进行退货退款,原来这位看似忠实的消费者,竟然想利用平台规则,通过虚假退单“空手套白狼”。日前,郭某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了刑罚。

“我发现大量的订单都来自同一个支付账户,而且购买后都退单了,没有成交一笔,十分可疑。”公司法务王先生报案时回忆道。王先生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在平台旗舰店销售特护霜等护肤品和化妆品。

2023年1月至7月,王先生在梳理公司账面时发现,一名网购客户购买了该公司化妆品共计67单,每单都在300元至500元不等,下单是多个不同的淘宝账户,但付款却是同一个支付宝账户。经过对该客户的购买记录查询,其收到产品后立即申请退款,但与物流公司客服核实后发现,其提供的退货回单是虚假单号,实际未退回商品。整理去除重复订单后,上述行为对公司造成了两万四千余元的损失。

事发后,王先生立刻前往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即立案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郭某,并将其抓捕归案。“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平台‘七天无理由’系统自动审核回单退款实施诈骗。”承办检察官说。

“我老公不知道我具体在干嘛,他只知道我在弄快递,自己做电商,所以我老公不清楚我诈骗。”郭某到案后回忆道。一段时间内郭某都在网上操作订单,打包快递,忙碌的身影让每天朝夕相处的丈夫误以为妻子在做电商。

令其丈夫没想到是郭某又“重操旧业”。原来2020年10月,郭某就因诈骗罪前科被判处实刑。此次利益熏心,重蹈覆辙。

“我贪图小便宜,又抱有侥幸心理,一开始几单都没有被商家发现,所以我就越发胆大。这些商品不花一分钱,我可以自己用、送亲戚朋友、或者挂到二手平台去售卖赚钱。”

最终,郭某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再次落入法网,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近日,经徐汇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不以恶小而为之

郭某为了一点私利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人唏嘘的同时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切勿贪图小便宜,坚守底线,莫存侥幸。

一年一度的年货节又开始了!检察官提醒各位消费者,诚信购物,在网络购物利益受损时,应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网络购物平台也应加强自身监管,面对销售热季,要提前制定管理方案,与物流、客服系统加强沟通协调,避免上述问题再度发生。

【来源:徐汇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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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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