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不愁了!广州支持用人单位开办普惠托育

南都讯 记者叶斯茗 实习生黎梦诗 日前,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广州持续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不断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供给体系、管理指导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

2025年60%社区设有社区托育点

根据《通知》提出的建设目标,2024年,建设1个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1个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区至少1个)。全市70%街(镇)建有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各街(镇)40%的社区(村)设有社区托育点。至少新增55个用人单位(或产业园区)建成托育机构(每区至少5个)。全市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700个以上。全市托位总量达到10万个,千人口托位数力争达到5.0个。

2025年,全市100%街(镇)建有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各街(镇)60%的社区(村)设有社区托育点。至少新增110个用人单位(或产业园区)建成托育机构(每区至少10个)。全市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1000个以上。全市托位总量达到12万个,千人口托位数力争达到5.8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30%。

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开办普惠托育

为保障建设目标的实施,《通知》也提出了具体的任务措施。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方面,《通知》明确广州将建设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区域发展特点,结合辖区婴幼儿家庭需求,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优化配置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成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的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从业人员培训及协助开展托育机构督导等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托位,为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1+11+N”(1个市级、11个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带动服务N个托育机构)托育综合服务网络。

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满足3至6岁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鼓励新建幼儿园根据实际统筹考虑设置托班,已规划与托儿所合设的幼儿园应开设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完善幼儿园托班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开设托班业务指导。通过教育部门审批许可的幼儿园托班,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参照享受婴幼儿照护相关补贴及收费政策。到2025年,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托位达到2万个以上。

在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方面,《通知》指出,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一处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整合妇女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羊城家政服务站、颐康服务站、向日葵亲子小屋等公共服务资源,探索增设社区普惠托育点(100—300平方米可为一个点),既可单独设置场地,也可嵌入社区综合设施、大型小区物业管理设施、居委活动中心等综合设置。

《通知》还提到,支持用人单位开办普惠托育。加强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工作协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立医疗机构、产业园区和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全市至少新增110个用人单位(或产业园区)建成托育机构,新增6600个托位。

探索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

在完善支持婴幼儿照护发展措施方面,《通知》明确,在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价格体系。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支持街(镇)、用人单位及社会力量办的托育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培育市、区级普惠托育机构。探索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加强对托育机构普惠收费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在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独立开户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管道燃气按照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此外,《通知》还提到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并支持托育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定向委托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多渠道培养充实人才队伍。同时,组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专家库、现场示范教学机构库,指导从业人员做好婴幼儿照护工作。扎实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持续发展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新增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在岗保育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到2025年,实现托育机构负责人100%持证上岗,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技能提升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政府部门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公示、质量评估制度,加快市托育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婴幼儿智慧化管理”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其“广州托育地图”功能将引导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选择符合标准规范的托育机构,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09

标签:广州   婴幼儿   有条件   全市   幼儿园   服务中心   机构   通知   产业   社区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