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一纸公文“公开谴责”,其实惩罚并不轻!

上个周末,上交所一纸公文可谓是震惊股市界,股友们是争议不断,议论不休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感觉处罚太轻了

有很多股民们认为,违规减持套现股价,扰乱市场公平秩序,是上市公司一个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应该给予更严厉的处罚。比如: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违规金额若干倍罚款、抓起来判刑。可是,只是“公开谴责”,是不是有点不痛不痒呢,法不责众。

毕竟我们投资者的利益需要得到公平公正的合法保护!有些不讲股德的人,为了在高位套现减持,那可是什么招都用啊,比如最离谱的就是假离婚。股民朋友们真是防不胜防。

那么公开谴责是什么意思,如果你只是从字面意思来理解那就错了!公开谴责对公司和个人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后果


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公开谴责之后,个人和公司将会被大众人熟知,不是常说维护一个好名声需要很多年,损害一个坏名声只需要几秒钟。公司要想得到更长远的发展,肯定名声很重要。

融资受到影响,道理很简单啊,你公司违规减持,代表对投资你公司的投资者人不负责任,既然都对我们不负责任了,那我们凭什么又再次相信你了,投资者对你们失去了信任,再想融资肯定会更难。

个人发展受到限制,一个团队,如果哪个人被受到法律部门的谴责,你想,他在这个团队还有威望吗,直接会影响以后在公司的升职和加薪,可能更为严重的就是公司为了自保或者是为了挽回声誉,把你给开除了

更重要的是,一旦受到了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投资者在其违规行为期间,受到损失的都可以索赔,起诉起来就更容易了!官司基本都可以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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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1-31

标签:法不责众   非法所得   拍手叫好   不痛不痒   声誉   名声   融资   投资者   公文   团队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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