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样品涉及
韩后白嫩户外防晒露
玫黛琳靓肤隔离防晒霜
迷色粉丝冰爽防晒隔离乳
MAKEOVER持妆美颜粉底液07
忆可恩绿茶细致毛孔BB霜
……
3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具体为:
1. 标称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2. 标称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禄之源国品牌天然植物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3. 标称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小颗粒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4. 标称广州胜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國品牌芦荟保湿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5.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泽秀媛黑玫瑰籽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6.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泽秀媛洋甘菊舒缓控油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7.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诗凯海藻补水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8.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膜粉世家草本植物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9.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瑶域草本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10. 标称广州市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诗呵雅草本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11. 标称广州尚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希晨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ochynu藻尚好白芨草本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2. 标称广州尚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希晨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藻尚好天然植物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3. 标称广州尚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希晨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藻尚好蜗牛海藻补水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4. 标称广州市白云区美娜斯精细日用化妆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茫茫兔草本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铅;
15. 标称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仙奴积雪草清润花萃泥膜,不合格项目:砷;
16. 标称广州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泊泉雅海藻颗粒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7. 标称广东粤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妍泉天然海藻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18. 标称广州盛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利贝·爱玻尿酸补水面膜,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19. 4批次标称广州鼎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三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SMM防晒喷雾SPF50+PA+++,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0. 2批次标称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罗拉冰爽防晒喷雾SPF50 PA++++,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1. 标称广东十长生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后白嫩户外防晒露,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2. 标称广州市碧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素堂防晒霜,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3. 标称广州名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迪悦朵防晒乳SPF50+PA+++,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4. 标称广州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防晒霜,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5. 标称广州昕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码A)生产的玫黛琳靓肤隔离防晒霜,不合格项目: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二苯酮-3、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26. 标称广州雅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nchuyt水感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不合格项目:4-甲基苄亚基樟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
27. 标称广州兰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色粉丝冰爽防晒隔离乳SPF50+ PA+++,不合格项目: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
28. 标称广州碧婷化妆品有限公司,碧婷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月情千姿防晒乳SPF46,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29. 标称广州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亮颜水感防晒霜SPF50+ PA+++,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30. 标称广州善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丹侬烈日防晒喷雾,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31. 标称浙江美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MAKEOVER持妆美颜粉底液07,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32. 标称依内尔化妆品株式会社生产的忆可恩绿茶细致毛孔BB霜,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33. 标称希迈偲高丽雅株式会社C-MAX KOREA CO.,LTD生产的卡缇嘉水嫩亮采隔离霜(紫色),不合格项目:成分比对。
3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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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
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
依法立案调查
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
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
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
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购买时记得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
以便维权
如发现疑似违法产品
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01
要到正规商场、超市或通过化妆品专柜购买化妆品。
02
不要过于看重化妆品的短期功效,警惕承诺“立用见效”的产品,使用这类产品,症状可能短期内会改善,但可能导致严重的皮肤病。
03
染发、祛斑、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标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产品名称及批准文号。
来源:“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云南市场监管
页面更新: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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