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对千余名家长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如何“依法带娃”,避免“教而不当”,是备受家长关注的话题。

记者17日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3年,天津三级法院依法对千余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53份。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令更是促进“甩手家长”担负起应有责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院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失教”情况,应对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保护。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谓‘家事’,折射出我国儿童保护观念的转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段昊博说。(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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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天津   家庭教育   家长   新华社   天津市   监护人   未成年人   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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