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将至 网络游戏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本报记者 夏金彪

12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新批准的105款国产游戏版号,单次审批数量首次突破百款。这是继12月22日新批准一批进口网络游戏版号后,国家新闻出版署又批准发布的一批国产网络游戏版号,有力展示了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网络游戏发展的鲜明态度。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还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是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废止3年多之后,我国出台的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行业的部门管理规章。

《征求意见稿》分别从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的设立与管理、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未成年人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几方面阐述了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责任和应尽义务。

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娱乐形式,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已步入成熟稳定的发展周期。《2023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029.64亿元,增长370.80亿元,同比增长13.95%。2023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为6.68亿人,同比增长0.61%,创历史新高。不过,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游戏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未成年人游戏成瘾、游戏内容不健康、低俗营销、诱导高额消费等。

早在2010年,原文化部就出台了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了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伴随着《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废止,文化行政部门正式告别对网络游戏的监管。同时,由新闻出版署行使网络游戏出版审批的监管职能。

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进一步严格监管,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严格监管的继续,以弥补《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之后的监管缺失。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网络游戏的审批流程,审批更规范。比如第七条提到,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应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业内认为,此前因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调整,暂停游戏版号审批,对网络游戏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此次优化审批有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禁止设置强制对战和第十八条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对网络游戏厂商的商业运营和盈利行为进行了规范,防范用户沉迷和非理性消费。业内认为,这将对网络游戏商业化带来一定的影响,由此也造成《征求意见稿》出台当日股市游戏板块的震荡。

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立足于保障和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对解决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准入等问题作了明确,设立了“保障与奖励”专章,提出一系列鼓励措施。对于各方就《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其他一些内容提出的关切和意见,国家新闻出版署将认真研究,并将在继续听取相关部门、企业、用户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市场预计,《征求意见稿》有望进一步完善,短期来看,“氪金”游戏受到一定的影响,中长期来看,政策鼓励网络游戏的精品原创和游戏出海,网络游戏将进入发展新阶段,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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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8

标签:新闻出版署   网络游戏   行业   国务院   未成年人   征求意见   新阶段   国家   文化   旅游   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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