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万买北京农村房,20年后拆迁获赔1135万,原房主:房子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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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御史流芳

编辑 御史流芳

«——【·前言·】——»

自己买的房子将要拆迁,想必这是每个人都想看到的局面,毕竟拆迁所面临的补偿可以说是非常的丰厚。

生活在北京的一对夫妻也是这样想的。本来的他们并不是本地人,但因为当年儿子的病情加重,只能来到北京治疗。

而北京的开销又很大,所以他们商量着将老家的房子卖了。还借了一些钱凑够了3万块,想着找人在北京买一套房子。

因为何先生一家来到北京是01年,房价还没有飙升。所以在几经周转后在北京的一户村庄里买到了一间房子。

两家商谈好后很快就成交了,何先生夫妻看着房子心里也安心了不少,至少今后的他们还有最后的退路。

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套房子,让何先生一家和原房主产生了长达20年的房产纠纷,起因就是因为拆迁。

那么原房主为什么和何先生一家产生矛盾,这其中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拆迁原委·】——»

何先生夫妻因为手里比较拮据,一直在省钱给孩子看病,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在买房,也没有对现在的房子进行装修。

本来以为自己家没有所谓“挣大钱”的希望,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流逝,北京的房价渐渐上涨起来,就连自己家买的农村的房子都上涨了不少。

何先生开心坏了,想着要是房子价格涨上去就能有更多的钱给孩子看病,自己家的生活也不用这么拮据了。

但何先生没想到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2018年,何先生所在的地方进行改造,他们买的房子就在改造的范围内。


何先生夫妻很开心,这样一来自己家的生活条件都能上升不少,而且拆迁还给安置房子,住处也不用担心。

为了支持拆迁工作,何先生夫妻一直在为此奔波,跑了很多手续,本来以为自己家的房子跑不了,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原房主于先生杀回来了。

«——【·原房主的据理力争·】——»

于先生声称当初的买卖协议无效,要收回宅基地。于先生提出退还购房款并免除20年的房租,但何先生一家坚决不同意。

于是于先生将何先生一家告上法庭,这让何先生一家气不打一处来。

本来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房子买了钱给了,而且还签了协议,当初也答应的好好的不会在因为房子产生纠纷,没想到于先生为了钱连道义和面上的和气都不要了,坚持要回自己的房子。

调解员邀请双方律师和拆迁工作人员共同协商解决。于先生试图通过法律来要回宅基地,但住建委科长的干预改变了局势。

科长明确表示拆迁款应归何先生一家,因为20年来他们一直是宅基地的居民。而且一直以来积极支持拆迁工作跑手续的也是他们,理所当然的应该享受拆迁的补偿。

但于先生却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己当时的协议是无效的,但是据户口资料登记,于先生已不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上并未具备优势。

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拆迁的目的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因此选择与何先生签订补偿协议。

这让于先生非常不满,拿着法律仍旧说自己是应当得到补偿的。毕竟法律是不允许买卖宅基地的。

何先生看着于先生不依不饶的样子感到非常的无奈,因为这已经不是于先生第一次因为房子问题和他们产生纠纷了。

«——【·之前的矛盾·】——»

早在2011年,于先生看着北京渐渐上账的房价就动了心思。想着自己现在100多平米的房子和之前的500多平相比差太多了。

于先生看着每天都在上涨的房价心里别提多后悔了,但是自己已经卖出去,也说过不在因此产生纠纷,现在是骑虎难下。

不过金钱的诱惑最终还是战胜了余先生的良心,他决定不管怎样一定要把房子要回来。

于是他就以法律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为由试图以3万元回购宅基地,引发双方法律纠纷。

当时的法院判决于先生补偿何先生一家80万,房子就可以要回来。但是于先生不想出钱,于是这件事情也没有结果。

本来以为之后就不会再出问题,没想到却又再次闹上了法庭。那么这次的结果会让于先生满意吗?

«——【·判决结果·】——»

法庭审理认为,虽然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在实际交易中何先生已经购得了宅基地上的房产。

法庭通过平衡双方的利益,最终判决拆迁款何先生分70%,于先生分30%

虽然双方在调解后都表达了不满,但为了避免更多的纠纷,最终选择接受调解方案。何先生表示,自己就当是吃了个亏,也不愿意因为这件事一直争吵了。

这件事情在网上也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有人认为法官的判决毁了契约精神,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合同无效是基于法律规定,法庭的判决合理而公正。

毕竟当时的何先生买房屋的时候没有过户,从法律上来说就吃了大亏,但是于先生当初说好的不在惦记这套房子,也不会因此产生争执,现在为了金钱反悔的样子也实在是令人不齿。

«——【·结语·】——»

这场20年宅基地纠纷案的法律较量,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真实写照,在金钱面前一切都要为之让步。

但也正是通过对这些法律纷争的了解,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在今后的生活中能擦亮眼睛,避免进入“法盲”的陷阱。

在过去,或许这样的农村房屋交易能够默许,但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法庭对于法律的尊重和严谨,让每一个公民都在法治的庇护下生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治的引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类似的法律纠纷将会更加频繁地出现。如何在法治框架下处理好公平和正义的关系,如何使法律更贴近社会的需求,都是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那么大家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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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房主   北京   房子   宅基地   判决   法治   法庭   纠纷   没想到   年后   男子   农村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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