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妈妈双标严重,三观扭曲,发文称:如此保护女性不敢苟同

尘埃落定,吴亦凡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是一审熟悉的配方,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中国警方在线的官微还怪体贴,特意正面地回复了网友们两个问题:

1、 吴亦凡要先在中国坐完牢再被驱逐出境;

2、 吴亦凡被驱逐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回到中国;

所以90年出生,今年33岁的吴亦凡

理论上要在46岁服刑完毕后被驱逐出境

如果想要回到中国,起码要56岁了。

按此结论来概括吴亦凡的前半生就是:

出生、出道、出名、出狱、出境

该说不说这曾经顶流到底不一样

消息出了后蹭蹭上了5个与之相关的热搜

倒是把吴亦凡妈妈吴雨的一篇道歉+驳斥+表态的文章给淹没在网络中。

通篇看下来,这位吴雨女士的字里行间

态度坚决,先软后硬

观念扭曲,双标严重

开篇第二段中“三名女性均与吴亦凡在后续有良好的联系”

光这句就把我看懵了

合着您儿子是明星,就可以朝三暮四,多线操作?

这是哪门子歪理?

其次文中不光有“逼供”“诱供”“改口”

如此肯定的用词

还有吴妈妈自称被人欺骗诱导报警、主办人员严重违纪

判罚标准如此简单可笑,我儿子有错,但真的罪恶滔天吗?

等等言论。

最后她拿出了醉驾还需要检测酒精度来举例

质问为何强奸罪只凭女方口供就能毁了她儿子的一生。

最让我感到精彩的是,她作为女性,承认女性的确需要被保护

但对于吴亦凡案中的保护方式,她又不敢苟同了。

我语文不好,大家帮我看看

这话觉着,双标的味道这么重呢?

对你和你儿子有利的你就苟同,有害的就不苟同?

如此现实的双标让我也叹为观止。

我觉得首先应该搞清楚

别人姑娘怎么样

并不妨碍吴亦凡是个怎么样的人

就事论事的说,无论都美竹是不是好人

都可以确定吴亦凡不是个好人

而且根据时间线看

21年7月18日,吴亦凡和都美竹事件被通报

抓了都美竹的一个涉嫌敲诈的写手

19日吴亦凡发文退圈

31日因为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

从退圈到被拘留

这中间隔的十几天

要没猜错,基本是查出了确凿的事实。

而且鉴于吴亦凡的外籍身份

再加上其粉丝天天在网上办案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要对一个退圈的明星制造冤假错案。

而且我也不相信吴妈妈写的

只凭女方口供就认定案件毁掉她儿子”的说法

这岂不是把我们的公检法视为儿戏?

就事论事的说,都美竹顶天算一个导火索

就吴亦凡的这种做派,被抓也是迟早的事。

吴妈妈继续申诉又会怎么样呢?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二审即是终审

她就算申诉,也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并不影响刑罚的执行

而且除非有特定情形表明案件裁定确有异议,

否则的话通常以驳回申诉处理。

说人话就是,吴亦凡踩缝纫机踩定了

要是吴妈妈有确凿的证据

早就拿出来保儿子了

哪儿还用得着等到二审?

可以说是板上钉钉要去踩缝纫机了

你说吴亦凡好歹算个爷们

犯错就得认罚,挨打就要立正

好好改造,争取减刑

正好在里面好好想想下半辈子应该怎么过才是正经事。

#吴亦凡案二审维持13年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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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妈妈   女性   原判   口供   不敢苟同   确凿   就事论事   缝纫机   发文   女方   中国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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