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云梦泽”与王大苗之间是是非非

“云梦泽事件”持续发酵,王大苗400万粉丝不依不挠,仿佛是从中能分到“一杯羹”似的。一个网红带领400万粉丝游钓中国,到一个地方你总得与当地政府、企业、居民商量商量,该支付费用支付费用,政府禁渔就不能下竿。这些年,游钓在全国兴起,各类“钓鱼协会”多如牛毛,但我从网上查询一下,中国钓鱼协会只有一个在民政局登记、注册、备案,全称是“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其余“钓鱼协会”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取得的合法的社会团体资格,既然是非法社会团体,就应该取缔。王大苗的粉丝们指责“云梦泽”用绝户网捕捞在安庆可能不成立,因为数量不大,也是长不大的餐条、麦穗鱼,从图片上看,不到100斤,我们安庆养殖户家家门口有成堆的地笼,是捕小龙虾的工具,不能算“绝户网”。对于“网红”经济,也应该整顿一下了,不能让其野蛮的,肆无忌惮制造“热点”,制造社会矛盾、社会动荡,社会对立。游钓全国可以,但必须经人家同意,双方达成共识才行。你反客为主的想把“云梦泽”赶走龙感湖,你赶的走吗?你游钓也是盈利为目的,直播、拍视频不也是为了挣钱吗?你带粉丝垂钓也是一种偷捕,非法捕捞,你王大苗像游击队长似的,指挥400万粉丝,你想当“韩英”呀?打倒谁啊?谁是“彭霸天”?“云梦泽”吗?我劝王大苗还是带着粉丝们离开宿松,别只祸害一个地方。


一、“云梦泽”捕捞的是麦穗鱼、餐条,是饵料鱼,只能是用地笼,大眼网能捕捞吗?这些鱼确实长不大

从王大苗团体公布图片上和视频上看,捕捞的鱼不是“小鱼苗”,而是成年个体麦穗鱼、餐条,饵料鱼,用大眼网是无法捕捞上来的,只能是用地笼捕捞。这种小体格鱼,长不大,只能用小眼网捕捞。云梦泽是国有企业,取得了龙感湖水系承包经营权,对承包水面有经营管理权限,对非法垂钓侵权行为有制止驱赶权利,采取强制性措施也是自卫权利。《刑法》规定,公民或企事业单位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正当防卫权利。至于“云梦泽”取得承包权合法性,不是你王大苗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借口,两者不存在关联性,没有因果关系。龙感湖就是“云梦泽”承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或在没有经过“云梦泽”许可的情况下垂钓,“云梦泽”采取强制性措施,合法有效。“云梦泽”职工在湖上捕捞是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容质疑的,不容诋毁的,不能把正当合法的行为说是违法的,这是颠倒黑白!王大苗及其粉丝说宿松县、云梦泽存在利益链条,存在贪污腐败,那么请拿出证据来,否则也构成诽谤罪、诬告罪,是你一个十几岁小姑娘无法承担的。

二、宿松境内有两家国有企业,合法性不容质,其中华阳河农场与我皖河农场是“姊妹农场”,生产经营管理归中国农垦集团公司垂直领导管理

宿松县除了“云梦泽”公司外,有还华阳河农场,事业上归宿松县领导管辖,生产经营管理归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管辖。老一辈农垦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兴修了同马大堤、花亭湖水库、皖河大堤,硬是把长江冲积扇平原湿地改造成国家商品粮基地、鱼米之乡,湖泊星罗棋布。龙感湖水系是我们的父辈改造的,围湖的,我们当然有承包经营权。正常的休闲运动垂钓我们也不会制止的,但你王大苗是盈利为目的的,而且是有一个团队、群体,这性质就变了,不是简单的休闲运动了。我上你王大苗家池塘垂钓你驱赶不?你也不乐意的。你装弱者,躺医院、到派出所报案你就合法了吗,你就有法律保护了吗?你无人机偷拍“云梦泽”正常捕捞行为,是否侵犯人家生产经营管理了?老一代农垦人为我们留下了“拓荒者”、“老黄牛”精神将代代相传,什么困难都不怕,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我们有勇气、有胆量面对你王大苗挑战!

三、这事不是在不在“禁渔区”问题,就是一帮“游钓协会”的人来宿松承包渔湖非法垂钓被驱赶,然后恶人先告状,肆意抹黑

这件事不是在不在“禁渔区”问题,也不是“云梦泽”承包自然水域合法性问题,更不是宿松县政府部门的作风问题,网友们扯远了。问题很简单,就是一群游钓者来到人家承包渔湖非法垂钓盈利,被承包者驱赶发生肢体接触,游钓者恼羞成怒,利用400万粉丝在网上长达一个多月抹黑攻击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我看大家还是散了吧,不热闹了,只能是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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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标签:云梦   宿松县   宿松   绝户   麦穗   是是非非   中国   农场   经营管理   粉丝   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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